工商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市文明办:
#工商局共有在职人员#人,其中公务员#人、机关工人#人、事业工人#人,下设#个机关股室和#个分局、工商所。我局担负着全市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主要负责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自2012年9月中共云南市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我局“文明单位”称号以来,我局按照“巩固成果、敢于创新、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作为重要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创建载体、建设文明工商、树立良好形象,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制
我局在精神文明创建方面按照“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要求,在抓好工商中心工作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了市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创建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使精神文明建设持之以恒、卓有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为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创
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云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开展“如何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大讨论,进行了文明建创活动再动员再教育。做到层次分明、方法得当、力求把上级精神吃透,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通过学习讨论,明确了目标,统一了思想。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深化干部职工文明单位创建意识。
二是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根据工作需要,全局重新调整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分局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主抓,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的管理网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为把创建工作落实到位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制定方案,完善制度。积极争取市文明办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明确创建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具体措施。其次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定期规划部署、定期检查指导、定期听取汇报、定期总结,并结合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创建活动任务。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创建活动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使创建活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收到了实际效果。
二、积极创先争优,践行雷锋精神
开展学雷锋活动是提升工商干部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我局紧紧围绕“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广大工商干部在市场监管、服务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红盾楷模”常态化的生动局面,建立学雷锋活动的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和谐宣威”为主题,召开学雷锋座谈会,举行学雷锋启动仪式,在社会全面叫响“你发展、我服务,有事找工商”的庄严承诺;在全系统窗口部门开展“雷锋号文明示范单位”、“雷锋号文明示范窗口”、“红旗窗口”创建活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把工商注册登记窗口建设成为让群众满意信得过的窗口、展示红盾风采的窗口、树立党和政府形象的窗口;开展“走访企业解难题”活动,走进企业、走进社会、走进消费者,查隐患、查实情、查问题,解困难、做实事、惠群众,引导干部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二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开展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充分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会员单位大走访活动,帮助会员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个私协会会员走访慰问特困个体工商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特困家庭
、空巢老人和残疾人提供帮扶解困志愿服务。
三是组织职工义务献血。我局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和公益意识,高度重视义务献血工作,通过召开会议、系统内网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科学献血不仅不会影响健康,还能预防疾病,有益健康,更重要的是用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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