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皮试管理制度
皮试药品管理
,对于使用前明确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电脑中该药物条目呈彩色,提示使用前,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进入病历(包括电子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过敏试验阳性者,不得使用。
,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过敏史,个人及家属有无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处方、医嘱中。
,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护士应将皮试判定结果在处方中标注,“皮试阳性”印章为红色,“皮试阴性”印章为蓝色;对于没有进行过敏判定或判定结果为“皮试阳性”的处方,收费处不得收费,药房不得发药。
。过敏试验阴性的病人用药过程仍需密切观察,并做好急救准备。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剂科。
,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附:我院需皮试药品目录、《破伤风抗毒素/抗蛇毒血清脱敏注射知情
同意书》
附1:我院皮试药品目录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2:《破伤风抗毒素/抗蛇毒血清脱敏注射知情同意书》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破伤风抗毒素/抗蛇毒血清脱敏注射知情同意书
科室/病区:
姓名: 门诊号/住院号: 年龄: 性别: 尊敬的患者:您好!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希望理解并积极配合。
经我院诊断,您患(疾病),需要对您进行注射。该注射液是一种免疫马血清,对于机体是一种异性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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