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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现代企业工资制度,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工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工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将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技能和劳动贡献作为确定工资收入的基本依据。
2、注重对团队和职工个人的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收入紧密相联,做到激励充分、约束严明,工资能升能降。
3、坚持公平性、激励性和竞争性相兼顾的原则,做到对内具有公平性,对个人具有激励性,对外具有竞争性。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工资管理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上的在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在岗职工实行协议工资制,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支付工资。
第四条工资制度
根据行业特征和公司特点,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多元化的工资制度。
1. 经营班子系
工资收入=岗位工资+目标责任工资
2. 其他人员
工资收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3、津贴:焊工补20元/月;司机车补:220元/月;中(夜)班津贴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岗位工资或协议基本工资作为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其他工资单元(绩效、目标责任工资、特殊奖励)作为辅助工资制度。
第二章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制是根据岗位的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岗位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确定岗位等级,根据职工的能力资质和技术水平调整岗位档次,确定工资收入的工资制度。
第六条岗位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实行一岗多薪制。岗位工资标准由岗位工资系数和系数值两部分组成,即:
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系数×系数值。
岗位工资系数体现了不同岗位之间和同岗位不同工作绩效、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资历人员的工资差距。系数值是岗位工资系数为
“1”时的现金数量
(见《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岗位工资标准表》)。
第七条岗位工资的调整
(一)岗位档次的调整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适时安排职工晋升工资。在经济效益正常增长的情况下,1到2年安排一次普调工资。具体升级办法待安排职工升级时制定。
(二)岗位等级的调整
当某岗位发生下列情况时,由单位、部门申报,人事劳资处组织评价,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重新调整岗位等级:
。
。
。
、技术、设备发生变化。
。
(三)岗位工资系数值的调整
依据公司经济效益状况、工资总额数量、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同行业企业工资水平、人工成本状况和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等因素,由人事劳资处适时提出调整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定后实施。
(四)岗位工资系数的调整
依据劳动力市场和同行业其他企业各岗位工资差距情况进行调整。
(五)职工岗位变动后的工资处理
1、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从次月起按新任岗位支付工资待遇。绩效工资、目标责任工资按所从事过的岗位分段考核计算。
2、职工岗位变动后,按照《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岗位工资套改办法》有关规定,依据本人首次套改工资时的基本情况重新确定工资,并累加实行岗位工资制以后晋升的工资级别。
3、按照《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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