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doc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
立项协议书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类型: 后期资助课题
负责人:
承担单位:
成果形式:
完成时间:(注:以立项通知书公布的时间为准)
资助经费:3万元
经专家评审,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本课题列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为确保本课题的研究任务能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和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社科规划办”)共同签订协议书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承诺: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为有效约束,按课题设计论证的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不得改变课题负责人、最终成果形式、不得延期。
3. 在立项文件公布的完成时间之前出版成果。
,在封面醒目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字样。无此字样,接受省社科规划办撤题并追回资助经费的处理。
,提出结题申请。结题材料包括:
①出版后的书10本。
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批书》1份。
③成果要报1份(《成果要报》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社会评价,字数4000字左右)。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接受省社科规划办的管理。若违反协议,愿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接受省社科规划办网上通报批评、撤项、追回经费等处理。
二、课题承担单位承诺:
,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及时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本课题的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信誉保证。
、管理出版资助经费的使用。对不能按时、按要求出版成果的课题,负责将全部出版资助经费退回省社科规划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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