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关于出版物党性原则的思想
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使用过“党性”的概念来谈党报党刊的工作,他们生活的后期,欧洲各主要国家已合法存在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公开活动,有面向社会的党的机关报和理论刊物,一年一度公开召开的党代表大会,自由交换意见,不需要秘密结成派别,申明自己属于哪个党派是很平常的事。但是在极端专制的沙皇俄国,环境迫使党的组织秘密而分散,信息沟通的障碍很大,人们的视野狭窄,不大容易摆脱自己所处的小组的视野。
1898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即后来苏联共产党的前身)宣布成立,但很快中央领导机关和中央机关报被沙皇警察破获,党名存实亡。经过列宁和普列汉诺夫主编的《火星报》的努力,党的二大在1903年召开,重新建立了党的中央领导机关,通过了党的纲领、章程和一系列策略决议。然而,大会结束后分散在各地的小组自行活动和随便对外发表意见习惯了,做的和说的经常与党的二大通过的纲领、章程和策略决议相悖。在这种情况下,列宁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还要经历最后一个困难的过渡:从小组习气过渡到党性”。(《列宁全集》
2版8卷19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这是列宁最早将党性的概念与党报党刊工作联系起来,时间是1903年9月。此后,“党性”成为列宁特别予以强调的一个概念。
党性,即党的观念或意识,而不是几个人或十几个人的小组意识。当党宣布建立,原来属于各个活动小组的成员便成为党员,如果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党的党员,个人的行为和言论遵从于党的纲领和党章,那么可以说这个人是有党性的,如果还是习惯于小组活动或个人的活动,在党已经存在的情况下,便可以说这个人不具有党性。
列宁详尽地论述了党的出版物(党报党刊、印刷所、图书馆、阅览室、书报亭和党员创作的文学作品等等的统称)的党性原则,是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一文中。该文发表于1905年11月26日(俄历13日)布尔什维克第一家公开出版的日报《新生活报》上。1905年俄国爆发民主革命,沙皇被迫宣布给予人民有限的新闻出版自由,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两派(以列宁为代表的布尔什维克和以马尔托夫为代表的孟什维克)都出版了公开的日报。在政治自由的条件下,孟什维克的著作家们公开发表了不少违背党纲和党的策略原则的言论,其观点有不少混同于资产阶级。
此前几天,列宁还发表了另一篇文章《论党的改组》,说明这种环境“可能有的危险是,非社会民主主义者的群众一下子涌进党内来。那时党就会淹没在群众之中,党就不成其为阶级的有觉悟的先进部队,而将沦为群众的尾巴。这无疑是一个可悲的时期。如果我们党有蛊惑人心的倾向,如果党性基础(纲领、策略规定、组织经验)十分缺乏或者薄弱、动摇,那么毫无疑问,这个危险可能是很严重的。”(同上,12卷79页)
在这里,列宁明确提出的衡量“党性”的三条标准,即党的纲领、党的策略和各国无产阶级联盟的全部经验(组织经验)。符合这些的言行是具有党性的,不符合这些的言行是违背党性的。
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列宁从什么叫“党”或“结社”说起,论证了个人的言论自由、作为党员的自由和责任、衡量是否具有党性的标准等等一系列问题。列宁论证道:
“每个人都有自由写他所愿意写的一切,说他所愿意说的一切,不受任何限制。但是每个自由的团体(包括党在内),同样也有自由赶走利用党的招牌来鼓吹反党观点的人。言论和出版应当有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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