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
于成龙是清朝历史上首屈一指的清官廉吏,被康熙帝评价为“清官第一,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45岁出仕,为官23载,从七品知县到封疆大吏,所到之处皆有政声。他3次被举“卓异”(清朝吏部定期考核官吏,文官每3年、武官每5年考核一次,政绩突出、才能优异者称为“卓异”),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清史稿》中专门有记载其事迹的《于成龙列传》。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于成龙的先祖于渊,明朝时曾任卢氏县知县,政绩卓著。于氏家族属于当地的大户,但传到了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时,家业已大不如以前。于成龙出生后不久,母亲田氏病逝,父亲继娶了李氏。于成龙视继母李氏如亲母,继母也对他视如己出。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他的父亲于时煌在乡里倡导孝义之道,有长者之风。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于成龙参加乡试,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借口,辞去做官的机会,回到来堡村。
清顺治四年(1647年)至顺治八年(1651年),于成龙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了4年,但顺治八年(1651年)的乡试中,于成龙又落榜了,这年他已经35岁了。顺治十一年(1654年),于成龙兄长于化龙病故,三子出生,全家生活的担子落在他的肩上。于成龙为了养家糊口,供子上学,整日忙于家务,再无工夫参加科举考试了。
顺治十八年(1661年),因为国家的用人需要,前朝落选举子不经科考可直接进京掣签为官。于成龙抽签抽到的是广西柳州府罗城县――朝廷铨选补缺中最差的一个地方。已45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到遥远的广西罗城为县令。由于缺少盘缠,于成龙只好卖房典地,勉强凑了100两银子,带了5名仆人骑着驴就启程了。
罗城县处于边荒之地,山险水恶,瘴疠甚多。北方人到了这里,大多水土不服。当时的罗城县隶属清朝统治还不到两年,刚刚结束战争3年,政治生态恶劣,社会治安状况险恶。而且民风强悍,当地人带刀携枪,械斗成风。头任县令全家被土司杀死,第二任县令未任一年就逃亡,之后一直无人上任。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6户居民,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3间破茅房。甚至“豺虎昼行于市,野狼啕嗥不已”,环境之险恶、条件之艰苦超乎想像。于成龙一行只得寄居在关帝庙里,床铺就安设在周仓像背后。他们“插篱棘为门牖”,在院子里用土块垒成几案,每天蹲在地上吃饭。不久,因为水土不服,带去的仆人死了两名,另有两名偷偷溜回了家,不到一年,
5名仆人只剩下了一名。于成龙在给友人的信中说:“万里惟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树二枪以自防。”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于成龙却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他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盗有犯者立斩之,悬其首于竿,由是盗皆屏迹。”境内初安后,他又约会乡民练兵,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西乡贼”。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掳男女中只尽行退还”。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又招募流民开垦荒地,借给百姓耕牛和种子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很快就将百余人口的地区发展到上千户人家。农闲时他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
于成龙在罗城为官3年,就使罗城摆脱了混乱局面,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于成龙后来说,“我一生得力,在令罗城”。他的突出表现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广西治理的榜样。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的“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于成龙离开罗城时,竟然连赴任的路费也没有,出现了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人情景。
四川遭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于成龙赴任的合州包括3属县,正赋14两,而衙门的各种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于成龙确定以招抚百姓为急务,他首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规定的驱从,以家仆随身。
于成龙上任合州时,土地荒芜严重。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申明3年后起科。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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