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doc浙江省嵊州市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领取资格协助认证
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方式(请求协助认证地区社保机构填写)
单位
浙江省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75-83278010
传真
0575-83278016
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长丰路100号
邮政编码
312400
联系人
精简退职人员基本情况(由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健康情况
精简退职前工作单位
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协助认证情况(由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精减退职人员已享受下列社会保险及相关待遇:
1、职工基本养老金: 年月起享受每月元;
2、城乡居民养老金: 年月起享受每月元;
3、被征地农民养老金: 年月起享受每月元;
4、其他待遇: 年月起享受每月元;
精减退职人员状况:
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别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此表请在每年6月寄回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管科(浙江省嵊州市长丰路100号),如超过6月30日,社保局将在7月份起暂停发放精减补助费,待此表寄达后再予补发(请复印空白表保存,每年按时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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