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办法
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办法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办法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二OO六年三月十日第一条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准则,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实施镇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干部。第三条考核内容:
1、考勤。按凤政[20xx]16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每日严格督查,按月汇总。考勤要严肃纪律,杜绝请他人代替签到等弄虚作假行为,凡有人反映,一经查实,扣除两个当事人当月全部考核奖,并由镇党委、政府作出行政处分。
2、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镇组织,要求镇机关干部参加的会议,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并签到。确有要事,不能准时到会,要向镇领导请假,并主动报综合办做好考核记录。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请假不报的,每缺一次扣考核奖金20元。对请他人代替签到等弄虚作假行为参考本条第一款处理。
3、下情上传。为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对镇综合办布置要求上报的各种材料实行零报告制度,要求驻村及相关干部必须按时完成。凡缺报漏报一次,扣考核奖金20元。
4、综合调度。镇机关干部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凡镇综合办统一安排工作,镇机关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不服从安排。人员、任务下达各办公室,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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