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 及防治方法
河北医科大学
第10实习小组
化疗药物作为细胞毒的药物,选择性不高,在杀灭肿瘤的同时,对增生活跃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种类
内容
治疗因素
抗肿瘤药物(种类、剂量、应用方式)
用药方案(包括药物组成、用药顺序等)
患者因素
以往治疗情况(用药总量、治疗次数、合并放疗等)
与末次治疗的间隔时间
全身状况、年龄
是否合并其他疾病或重要器官功能障碍
不良反应发生有关的因素
分类方式
类别
内容
按时间
急性
用药后1~2周内的毒副作用
亚急性
用药后2周至3个月的毒副作用
慢性
超过3个月的毒副作用
按转归
可逆性
在停药一段时间后毒性消失,机体可恢复正常
不可逆性
毒性发生后持续存在,机体不能恢复到正常状态
按后果
致死性
重要脏器功能进行性受损可能导致死亡
非致死性
停药或经对症治疗后能够恢复的各种毒性反应
按系统
血液毒性
白细胞或/和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
消化道毒性
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腹泻、便秘
心脏毒性
心肌损害、心律失常、心功能异常
肺毒性
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
肝、肾毒性
肝、肾功能不同程度损害
神经毒性
末梢和中枢神经毒性
粘膜损害
口腔粘膜炎或溃疡、食管炎、出血性膀胱炎
过敏症状
呼吸困难、血压下降、荨麻疹、心动过速
化疗不良反应的分类
主要表现为血管外渗漏和化学性静脉炎。
不同药物外渗引起不同程度的局部损害:
严重坏死:蒽环类(二甲亚砜与维生素E)、更生霉素、丝裂霉素(二甲亚砜与维生素E加维生素B6)、长春碱类(透明质酸酶);
中度损害:博来霉素、铂类、氟脲嘧啶、紫杉醇;
轻度刺激:卡氮芥、氨甲喋呤。
根据静脉炎的临床表现可分为三类:
红热型:沿静脉血管走向区域发热、肿胀及疼痛;
栓塞型:沿静脉走向处变硬,呈条索状硬结,外观皮肤
有色素沉着,血流不畅伴疼痛;
坏死型:沿静脉穿刺部位疼痛加剧,皮肤发黑坏死,
甚至深达肌层。
药物渗漏后可局部应用相关解毒剂缓解疼痛,避免溃疡形成,促进损伤的恢复。 化学性静脉炎的治疗,目前尚无有效的方法,主要依靠预防。
处理原则
化疗药物外渗后的处理步骤
立即停止注射,制动并保留针头
尽量回抽残留药物
注射糖皮质激素,并拔出针头
在渗出药物局部多点注射止痛药物,相应解毒剂,避免按压
根据所用化疗药物进行冷敷或热敷,并抬高患肢
出现溃疡时可考虑手术治疗
白细胞或(和)粒细胞减少
贫血
血小板减少及出血
血液学
0度
Ⅰ度
Ⅱ度
Ⅲ度
Ⅳ度
血红蛋白(g/L)
>110
95~109
80~94
65~79
<65
白细胞(×109/L)
>
3~
~
~
<
粒细胞(×109/L)
>
~
~
~
<
血小板(×109/L)
>100
75~99
50~74
25~49
<25
出血
无
瘀点
轻度出血
严重失血
出血致衰弱
WHO分级
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及防治方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