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收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xx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税收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为了加强我县国税系统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国税的力度,提高国税的形象,使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各级信息提供稿源,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窗口作用,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树立国税新形象,促进内外交流,沟通上下联系,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推动我县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局各股室、中心、各征收单位。
二、考核要求:
(一)、成立我局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成员:
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xx国税简报》的编辑,指导全局信息报导和信息采写工作。
(二)、为确保稿源和稿件质量,现重新确定兼职通讯员,人员如下:xx国税简报》的编辑,指导全局信息报导和信息采写工作。
(二)、为确保稿源和稿件质量,现重新确定兼职通讯员,人员如下》采用一篇以上。Localhost
(五)本办法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希望各股室、各征收单位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写稿投稿,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宣传报道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市局分配给我局的上稿任务。
三、奖励办法:
为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积极组稿、写稿,多出精品佳作,根据市国税局信息考核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局信息工作激励机制:
(一)采写的稿件在《xx国税简讯》采用的,每篇给予5元的稿费奖励。
(二)在《xx国税快讯、简讯》、《xx国税调研》、《xx国税纪检监察动态》等采用的,除按稿酬给予3倍奖励外,另每篇给予50元的奖励;在市级其他刊物采用除给予稿酬3倍奖励外,另每篇给予100元的奖励。
(三)在省级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区局国税简讯(快讯)》、《区局国税调研》、《区局党风廉政简报》等采用的除给4倍稿酬奖励外,另每篇给予150元的奖励。
(四)被国家级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总局信息等采用的,除给予稿酬5倍的奖励外,另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
以上奖励凭稿酬汇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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