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征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
目录
第1章总则 1
第2章用户管理 2
第3章信用信息报送 5
第4章查询与使用 7
第5章异议处理 8
第6章安全管理 8
第7章罚则 9
第8章附则 9
附件 10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标)为保障征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行,规范韩国国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本行”)使用和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确保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企业信用数据库报送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制定此征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2条(管理基本原则)本办法每年定期审阅一次,如监管法规发生重大变更,可即时进行修订,但任何变更均需经我行合规部审阅以保证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控制度和其他本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3条(术语定义)本办法里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本办法里未规定的术语服从相关规定和外部规定。
企业征信系统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建立,用于采集、整理保存企业信用信息、整理及保存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为金融机构、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金融监管、国家宏观调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我行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征信系统报送征信数据;根据人民银行授权,建立用户体系,查询和使用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
用户是指韩国国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各级、各类用户。
借款人是指向本行办理信贷业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担保人是指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业务信息以及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其中,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是指借款人、担保人的概况信息及财务信息;信贷业务信息是指金融机构提供的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担保、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反映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是指除基本信息、信贷业务信息之外的反映借款人、担保人信用状况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2章用户管理
第1条(用户分类)本行企业征信系统用户依属性划分为管理员用户及普通用户两类,其管理结构图如下:
管理行管理员用户
分行管理员用户
管理行信息录入员
管理行数据上报员
分行信息录入员
分行数据上报员
分行信息查询员
管理行信息查询员
第2条(用户设置及职责)
管理员用户
1. 管理行管理员用户:由管理行信贷部负责人担任,负责管理管理行普通用户及分行管理员用户,具体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下级机构权限维护。
2. 由我行信贷部负责人担任,负责管理行内普通用户,具体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每日备份非接口行报文生成系统(简称MBT系统)数据。
普通用户分为信息录入员、信息查询员和数据上报员。
1. 信息录入员(管理行/分行级)
1)对应系统:非接口行报文生成系统(MBT)。
2)担当人:由管理行/分行信贷部(负责贷款业务发放、还款的录入,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解付及贴现及保函业务)和进出口部门(负责临时单证额度发生及付款时的信息录入)专人担任。
3)主要职责: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及在本行的授信信息,打印录入信息并存档。
关于授信业务,人行总行征信中心并未强制要求登记,主要因为授信协议中可能涉及有相关保密条款,可以等到首笔贷款发放时,再由贷款管理部按贷款合同逐笔登记。
2. 信息查询员(管理行/分行级)
1)对应系统:
金融业网间互联综合前置系统——企业征信试运行系统。
2)申请人:管理行/分行信贷部(贷前审核、信贷报告年审、贷款发放前及贷后维护、企业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查询)、进出口部门(贸易融资和信用证业务发生时查询)员工、管理行业务相关部门员工均可申请。
3)主要权限:查询企业贷款卡信息;修改登陆密码;查看本人基本信息和权限。
3. 数据上报员(管理行/分行级)
1)对应系统:企业征信报文预处理子系统
2)担当人:由管理行/分行报告书担当担任
3)主要职责:分行担当人负责报文生成、删除、加密加压数据报文、解密解压反馈报文,并于每日中午12:00前上报分行当日生成报文给管理行数据上报员。管理行数据上报员主要负责按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本行的数据。上报后,对出现反馈报文错误或其它错误的信息应及时反映给分行信息录入员,并通知其修改。
第3条(用户创建规则)
管理行管理员用户由人民银行征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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