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厦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湾厦花园(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STATEMENT
(最终稿)
北京大学
200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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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厦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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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厦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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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厦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章总论
任务来源
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投资约 15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地价)在深圳市南
山区蛇口工业七路东段南侧建设湾厦花园(二期)。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已签订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书》(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深合字(97)060 号),其宗地号为 K706-9,其初步设
计方案已于 2006 年 12 月 26 日经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审批同意(深规设初字
920061001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湾厦花园(二期)建设项目需要委托有
相关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环保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深圳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619),2006 年 11 月 26 日)中,对西部通道填海区、月亮湾片区、东角头
片区和南山工业区等片区房地产项目目前已取得发改部门立项,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的居住用地项目,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再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可直接办理相关规划、报建手续。同时,市规划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开
发商须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书,组织专家评估审核,并将有关结论作
为以后信息公开的依据。(具体内容见附件)
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受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大学承担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详细分析项目的工程情况,实
际监测和征询周边公众意见后,编写了《湾厦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敬请各位专家批评指导。
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是:具有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其目的是为政
府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决策服务,为项目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依据。针对本项目特点,
本次评价主要包括:
(1)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查清拟建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环
境质量现状。
(2)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掌握建设期和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
废弃物的排放情况及污染负荷,通过数学模型和监测分析预测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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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防治措施。
(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可行性,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为本
项目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及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
(4)对项目周边敏感点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公众调查,弥补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
可能遗漏的问题。
(5)从美学和城市规划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并对项目
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进行分析。
(6)综合考虑项目周边现状情况和项目特点,给出本项目环境保护是否可行的
结论。
编制依据
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分类管理名录》,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6 年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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