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刁铺中心小学数学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考试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区教育局教研室《泰州市高港区小学生学科综合素质评定指导意见》,以改变学科测试形式单一、方法简单、时间固定等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科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区小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数学学科综合素质评定方案是根据本学科特点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按单项要求对学生进行能力达标考查。考查形式分为自评、互评、家长评、学校评定多个层面,考查结果采用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实施要求
,部分项目可结合平时进行随机检测。
,不能因此加重学生的心理和课业负担。
,不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更不得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
,更要注重对学生的过程性培养。
,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培养。
四、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定量评价
1、计算能力
(1)、评价内容:口算、估算、笔算的速度及正确率,计算内容以教材内容为依据。
(2)、评定标准: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量的计算任务正确率为100%为优秀;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量的计算任务正确率在80%以上为良好;能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一定量的计算任务正确率在60%以上为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量的计算任务或正确率在60%以下为不合格。
(3)、评价人员:教师。
2、解决问题
(1)、评价内容: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根据教材的解决问题的内容而定.
(2)、评定标准: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一定量的实际问题,正确率在95%以上为优秀;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一定量的实际问题,正确率在75%以上为良好;能在规定时间内基本解决一定量的实际问题,正确率在60%以上为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一定量的实际问题或正确率在60%以下为不合格.
(3)、评价人员:教师。
3、探索实践
(1)、评价内容:考查学生的实践操作、合作交流能力,实践操作内容根据教材的实践操作内容而定。
(2)、评定标准: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量的探索实践操作,并能发现规律或总结出结论为优秀;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量的探索实践操作,并基本能发现规律或总结出结论为良好;能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一定量的探索实践操作,并能发现部分规律或总结出部分结论为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量的探索实践操作,没能发现规律或总结出结论为不合格。
(3)、评价人员:教师。
(二)、定性评价
1、数学表达
(1)、评价内容:概念的形成、公式算理的推导、应用题分析推理、现实生活中数学问题的描述、提出疑问等。
(2)、评价方法:课堂观察,主要通过课堂评价,教师要作好评价记录。
(3)、评价标准:能有条理、清晰地表达,提出有价值的数学问题等均可得优秀。,灵活掌握。
(4)评价人员:教师、学生。
2、课堂表现
(1)、评价内容:认真听讲、注意观察;大胆发言、声音响亮;积极参加小组活动、认真倾听别人发言;虚心接受他人评价;不懂就问、虚心好学。
(2)、评价方法及标准:能很好做到以上几点的,得优秀,某方面有不足的,酌情降低等级。可采用学生互评、教师评相结合的方法。
(3)、评价人员:教师、学生。
3、作业情况
(1)、评价内容:包括课作、家作。
(2)、评价方法及标准:作业书写工整、正确率高或作业有进步者得优秀,某方面不足的,视情况降低等级。
(3)、评价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
(附表: 泰州市刁铺中心小学数学综合素质考查表)
泰州市刁铺中心小学数学综合素质考查表
班级教师
学生
姓名
计算
能力
解决
问题
探索
实践
数学表达
课堂表现
作业情况
综合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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