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安监整治措施/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住我省当前肉品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定点屠宰企业责任意识,提高定点屠宰厂肉品检疫检验水平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严禁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产品进入市场,切实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证专项整治取得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主要整治任务
1清理整顿定点屠宰企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审核换证工作。对本辖区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抽调并组织精干业务力量,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实地检查本辖区内全部县以上屠宰企业;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实地检查本辖区内全部乡镇及农村小型屠宰场点。检查工作应于今年10月底以前结束,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应立即督促其开展整改,整改期为一个月;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检查要细致,不能流于形式。不但要检查各企业硬件设施、屠宰设备,更要在屠宰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设置规划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2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各定点屠宰企业是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频度。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有关制度。检查的内容包括:入厂检查验收制度、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否具备肉品品质检验设
备及人员、检验操作是否合规、检验证章使用情况、无害化处理、购销台帐是否完备等各个方面。要督促各屠宰企业重视肉品质量安全,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问题猪肉产品上市销售。各地要将检查内容制成表格,逐一进行核对或打分,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每次进厂检查出厂肉品质量,可以采取目测、显微镜检测等多种检查检测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数量不得少于当日屠宰量的10%如对肉品质量检测发生争议的可以报请省商务厅对猪肉产品进行复检。商务主管部门还要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水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查屠宰过程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屠宰企业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报请设区市人民政府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3开展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整治。近年来。各级商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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