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小孩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员工小孩在项目部生活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小孩的人身安全以及保证工地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创造一个良好、高效率的工作环境。本着对员工小孩的健康、安全负责原则,依据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带孩子进入生活区必须在保安亭进行登记,不得擅自入住。
2、家长应掌握项目部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工厂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水、用电、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员工小孩严禁进入施工区域、非生活区域,如发生意外事件,一切后果自负。
4、严禁小孩随意进入操作区、办公区,禁止狂飙乱跑,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5、未成年小孩一律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安全隐患。
6、严禁到水池边、井口边、厕所等临时建筑物下等危险地带活动。
7、严禁小孩攀爬登高,禁止在二楼戏耍。
8、严禁小孩在停车场逗留、玩耍。
9、严禁小孩玩弄灭火器、消火栓等各类设施。
10、严禁小孩玩弄各类电器设备及用电设施,不得靠近和打开配电箱。
11、严禁随便动用、损坏生活区的安全标志、各种标识等设施设备及物品,一经损坏,家长照价赔偿。
12、严格遵守项目部相关的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望家长严格遵照执行,管教好自己的小孩。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本管理制度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家长签字:
上海星宇建设南山尚品名邸一期项目部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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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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