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汉寿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评审意见及修改情况
根据《汉寿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审意见,对原报告表进行修改完善,具体修改内容见下表。
评审意见及修改情况对照表
序号
评审意见
修改内容
1
说明本项目依托的县城生活垃圾大型压缩站的基本情况,分析其可依托性。
已说明P11
已分析P48
2
根据全县生活垃圾最终处理方式、地点,分析垃圾转运线路的合理性,提出优化站点设置的建议。
已分析P7 P48
3
细化各垃圾收集站的建设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平面布置图。
已细化P4
已附后
4
补充说明各乡镇垃圾集中收集站与所在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点等敏感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进一步分析站点选址的合理性;补充建设、城管部门意见。
已P2P8P9
已补充附后
5
分别列出各乡镇垃圾集中收集站的环境保护目标、排水路线。
已补充P18
6
补充各乡镇垃圾集中收集站的收集范围、服务人口,核实垃圾产生量,分析收集规模的可信性。
已补充P7 P8
7
完善各乡镇垃圾集中收集站除臭措施的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
已完善P32
8
分析各乡镇垃圾集中收集站垃圾渗滤液的收集、暂存、处理处置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已分析P34P35
9
核实项目组成。
已核实P3P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设──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汉寿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建设单位
汉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陈主任
通讯地址
常德市汉寿县体育路8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415900
建设地点
垃圾收集点位于酉港、罐头嘴、洲口、坡头、岩汪湖、沧港、朱家铺、丰家铺、太子庙、崔家桥、龙潭桥、军山铺、百禄桥、蒋家嘴、洋淘湖、龙阳镇16个镇,聂家桥乡、毛家滩乡2个乡。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公共设施管理业N78
占地面积
(m2)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15600
环保投资
(万元)
526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工程概况
一、项目建设背景
汉寿县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尚不完善,主要采取定点混合收集清运的方式,收集点主要包括果皮箱、垃圾桶、勾臂式垃圾箱以及地坑式垃圾箱,垃圾收集点数量不足,设置不合理,导致垃圾收集率低;同时垃圾收集站工艺落后,缺乏统一管理,垃圾运输效率低,环境卫生条件差,难以满足汉寿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居民、各单位或者工厂小作坊等将生活垃圾自行混合投放至垃圾收集点,或者居住小区组织人员或环卫工人收集垃圾,通过人力车运送至收集站,然后利用垃圾运输车将垃圾直接运至汉寿县生活垃圾中转站,最终转运至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汉寿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主要由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其收运系统和处理处置极不完善,部分乡镇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居民随意堆埋或者自行焚烧,较少数乡镇由承包的环卫工人通过人力车集中至垃圾收集站,然后通过小型垃圾收集车运至常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垃圾收集点主要以勾臂式垃圾箱、垃圾围为主,由于资金投入与人员管理等问题,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覆盖率很低,分布不均,布局不合理亟需对乡镇垃圾收集点统一规划,按规范要求设置适量的垃圾收集点,同时乡镇垃圾收运车辆收运效率较低,密闭效果差,“滴、渗、漏”现象严重,二次污染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253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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