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土场复垦方案取弃土场复垦方案
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靖宇至通化段ZT14标段
取弃土场复垦方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靖宇至通化段ZT14标项目经理部
取弃土场复垦方案
一、编制目的和原则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合同要求,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在相关工程完工之后,要对临时占用的取土场、弃土场进行复垦和绿化。为达到节约用地,规范复垦行为,特编制本方案。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技术规定》
5、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合同段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路基起讫桩号K284+830—K304+300,。路基挖石方76万立方米,。
本标段取弃土场位于五岔村,K300+200段道路左侧约500米处,相关机械和车辆可通过我施工便道进入弃土场。
四、取、弃土场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
1、土地的损毁环节与时序
取土场损毁环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土之前将对取土场进行表土剥离,将所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取土场的边缘,表土堆放造成对土地的压损;二是取土场取土会对取土场的植被进行破坏,损毁类型为挖损。
弃土场主要承担建设项目工程中产生的旧混凝土、砌石、弃石方以及弃土方的堆弃。
2、拟损毁土地预测
取弃土场依据土地损毁方式及利用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表土堆放场、取土场地两个类型的损毁单元。
表土堆放场用来集中堆放取、弃土场剥离的表土,表土设计堆积高度通常不超过5 m,土堆边坡角小于50°,其形状根据不同取土场位置选择最合适的位置,表土堆放场损毁方式为压占。取土场地用来提供建设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土石方,取土场地的损毁方式为挖损,取土场取土后会产生具有一定倾角的边坡。弃土场用来堆放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弃土堆的高度要根据弃土场的选择地点的高程来确定。
五、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的确定
取、弃土场作为临时用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损毁的农用地需要全部复垦,损毁的其他用地类型也应该优先复垦为农用地,因此,取弃土场的复垦区面积等于取弃土场的占地面积,而取弃土场的福肯责任范围等于复垦区面积减去不符合复垦条件的用地及留续
使用的永久建设用地面积。
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取弃土场施工过程中,会对附近区域的土壤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等产生污染和损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土壤结构会造成损毁
对区域原有植被和局部土壤结构会造成损毁,可直接导致土地退化,降低土地生产力;同时,对土地的开挖和扰动等致使坡面裸露、松动,在水力侵蚀作用下易导致水土流失,其他如填方边坡、取、弃土点也易产生水土流失。
2、生物资源受影响严重
取土场和弃土场对周围植被造成损毁,影响到与植被密切相关的动物或微生物生态系统。植物损毁和机械噪音可能迫使野生动物迁移和丧失,但这一影响在施工结束后是可以恢复的。
3、损毁自然地貌,与周围景境不协调
取、弃土等会损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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