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中学教师教学评估整改措施
为了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针对教学过程中有困难的教师制定相应的培训和分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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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满意率低于80%以下的教师
,继续教育培训、业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
,思想有波动,不安心教学工作,敬业精神不强的教师
,先进行校本上岗培训,由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过硬的骨干教师带领,实行拜师结对,认真备课、听课,在他们的指导和培养下掌握教学的各个环节和要领,不断试讲实践,由教务、教研处组成评课组进行听课检查
给出评价意见,并召集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综合评估合格方可上岗。
,业务素质较差,学生评议中满意率低于70%的教师,实施停课学习,先进行校本培训,帮助他们研究教材,深刻反思,采取观摩教学,观看名师讲座、外出进修学。进修期间在指定教师指导下必须完成每学期 160 节的听课任务(即 10 节/ 周)进修结束时,被停课教师可以书面形式申请重新上岗,重新上岗申请经学校审查验收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
3. 重新上岗的教师,一年后,在学生评教中,若综合评估继续排位在本年级教师的后 10% ,须在校内进行转岗,转岗以后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
4. 每学期学校对学生评教中满意率低于80% 以下的教师,由学校对教师进行谈话,指出不足,给予帮助和指导,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听课、评课,提出改进意见,以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并不定期督促检查。
保德中学教研处
20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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