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质量和技术监督法
[重点问题]
质量的内涵和重要性
实行标准化的意义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特点
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和联系
实行名牌战略的意义
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区别
生产者与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和义务
国家标准的适用范围
制定标准的原则
采用国际标准的意义和方式
计量检定的内容
第一节质量和技术监督法概述一、质量和质量管理概念
质量:质量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根据ISO8402-1可以归结为性能、可靠性和可维修性、适应性、时间性,广义上还包括履约时间和经济性。
质量管理:可分为政府管理、企业管理及行业协会、社会公众、舆论媒介等监督管理。
二、质量立法概述
西方在前资本主义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质量立法主要表现为民商事立法。20世纪以后逐步扩展到质量监管立法、国家标准立法、特殊商品管制立法、消费者法以及国际标准的借鉴等。
我国现行质量立法包括质量管理体制、质量管理措施、特殊商品质量管理、质量责任和义务、质量纠纷和解决途径以及其他质量管理规范。
三、技术监督及其立法
技术监督是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技术监督法是规定国家技术标准、明确技术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两部分内容,主要分为标准化法和计量法。
三、技术监督及其立法(一)标准化法概述(上)
标准是为取得国民经济的最佳效果,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对经济技术活动中具有多样性、相关性特征的重复事物,以特定程序和形式颁发的统一规定。其本质特征是统一。
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产物,是标准化的核心,按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
三、技术监督及其立法(一)标准化法概述(中)
标准化是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随着人类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实行标准化制度对现代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标准化制度具有双重特征。
三、技术监督及其立法(一)标准化法概述(下)
标准化法是规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活动的法,按规范属性的不同可分为标准管理法和标准法。
发达国家标准化立法起步很早,我国也取得了很大发展。
出标准管理立法外,大量存在和执行的是具体标准。标准是一种特殊的技术规范文件,具有特殊的结构和编写要求。
三、技术监督及其立法(二)计量法概述
计量是运用法定的形式和技术手段,为实现量的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目的而进行的测量,是法制化的测量活动,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计量法是调整计量活动的法,内容包括计量管理体制、计量单位、计量器具、计量检定、计量检测、计量认证、计量纠纷解决和计量责任等。很多国家制定了计量法,我国也不例外。
第二节质量和技术监督法的主要内容一、质量管理体制
质量管理体制是指一国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权责配置制度。我国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质量管理体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质检工作,认证许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则分别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承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其他机构或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可以对特定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质量管理的主要制度(一)质量立法及其适用
我国质量管理的基本立法是《产品质量法》,具有自身特点。
1、将产品质量管理与产品责任规定在一起
2、产品概念
3、质量管理体现政府主导下的全面质量管理
4、产品质量内容划分为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与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其他立法也涉及到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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