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解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编制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规划》已由国务院正式印发,主要内容已对社会公布。由于《规划》的编制背景、目的、意义较为特殊,为便于各部门、各地方统一思想、加深理解,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现做如下解读:
编制《规划》的必要性和意义
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过去20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对于促进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占GDP比重约5%。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仍很突出,产业发展正处在从速度规模型向创新效益型转变的关键时期。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收入增速大幅回落,出口形势急转直下,投资增速放缓,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未来3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稳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加快电子信息产业的调整和振兴,是稳增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紧迫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稳快速发展,制订并实施《规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于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带来的挑战是空前的,产业发展形势十分严峻。一方面,电子信息产业占GDP比重超过5%,占外贸出口比重在三分之一以上,涉及近900万人就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当前出口大幅下滑、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各地产业发展和就业稳定都造成了严重威胁,稳定大多数企业的正常生产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信息产业是全球竞争的制高点,信息技术是渗透性、带动性最强的技术之一,对我国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至关重要。走出低谷,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必须依靠创新和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已有相当积累,但核心技术匮乏、自主创新能力差、产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仍很突出。未来3年,我国有条件、有机会也有能力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必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关键领域和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能升级,带动产业发展模式向创新效益型转变。为此,《规划》各项任务和措施既要考虑保稳定、保增长,更要利用危机带来的“倒逼”效应,争取转“危”为“机”,在产业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规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保持电子信息产业的稳定发展是《规划》要解决的首要任务,但“稳定”必须以高质量的增长为前提和基础。《规划》要解决的不仅是经济规模的增长的问题,而是立足解决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激烈的竞争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如何集聚有利于产业持续发展的资源,如何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提出以优化环境巩固规模优势,以重大工程带动技术突破,以新的应用推动产业发展。这是未来3年实现产业调整和振兴目标的重要思路。优化环境,既有投资环境、政策环境,也包括市场环境和人才供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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