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规章制度
精神科护理工作制度第一节出、入院管理制度一、入院管理制度(1)由责任护士热情主动接待新入院的患者和家属。
(2)严格执行入院护理操作常规。
(3)做好卫生处置、护理体检、安全检查、妥善安置患者。
(4)填写护理记录首页,完成新患者的健康宣教。
(5)解答和告知家属患者入院后的相关事宜。
(6)做好办公室方面的登记记录。
(7)贵重物品一律不准带人,钱款也不能带入,特殊情况必须有2人签名(责任护士和护士长)登记,由护士长负责暂时保管(3~5日内交还家属),家属来时及时带回并签名,签名登记本保存1年。
(8)严禁危险品带入病室(利器、绳索和火种等)。
二、出院管理制度(1)按出院常规办理出院手续。
(2)遵医嘱填写出院通知单,向家属介绍办理出院的程序和要求。
(3)协助患者整理个人物品,检查床单位,若有贵重物品移交监护人签收。
(4)向患者和家属做好健康宣教及出院指导。
(5)征询患者和家属意见,填写意见征询表。
(6)整理出院病史,做好各项记录。
(7)做好床单位终末处理并登记。
第二节查对制度一、基本要求
1、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理规范和查对制度。
2、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一注意。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有效期、用法、时间、面容,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后的反应。
3、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是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临床护理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1、所有医嘱转录、执行、核对须在医嘱单上分别签名。
2、病区每日对长期医嘱进行复对,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一次。
3、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临时医嘱只有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才能执行,并做到如下要求:
①抢救患者时医生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应复诵一遍无误经医生认定后方可执行。
②执行时,药物需2人核对无误后再使用。
③执行过程中应保留所有使用药物的外包装,事后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弃去。
④抢救结束后,应及时补开医嘱(不得超过6h)并准确补充记录。
(二)口服给药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一注意”。
2、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即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药物(剂量、药名不清)。
3、药物摆放后必须经2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发放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及面容。
5、正确指导患者口服药物的方法(饭前药、饭后药、餐中药、服药顺序及注意事项),确保患者服下后方可离开。
6、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的效果及不良反应。
(三)皮下、肌内注射查对制度1、核对注射单与医嘱一致性,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有效期、浓度、用法、时间。
2、备齐药物再次核对安瓶上的药名、剂量、浓度、有效期,安瓿有否裂痕,药物有无变质、混浊等。
3、同时应用2种以上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并应先注射刺激性小的药物选定正确的注射部位和适宜的注射用具。
5、注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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