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制度】
,组员由妇产科,预防保健科,护理部,医务科,总务科等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爱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有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和总结.
,新上岗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接受母乳喂养及哺乳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就对孕产妇及其家属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母乳喂养健康教育,把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办法告知孕产妇及家属,,孕产期营养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性,分娩的先兆等内容,并及时登记在《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上.
,应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复训和提问;新生儿出生后半小时内要进行母婴皮肤早接触,持续30分钟以上;当婴儿有觅食反射时,,在手术台上可先行母婴手拉手,脸贴脸,术后送回爱婴区,产妇能够作出应答
后30分钟内,即开始母婴皮肤接触,持续30分钟以上,并帮助早吸吮.
,,当母婴分离时应指导母亲如何保持泌乳,鼓励按需哺乳.
,医护人员每1~2小时至少应巡视母婴一次,要有专职人员协助母亲进行母乳喂养.
,重点交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禁止给新生婴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
,不使用宣传代乳品的物件.
,医院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和咨询热线电话,建立产后随访制度,将出院产妇转给母乳喂养支持组织.
【监督检查】
,,,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性抽样评估工作.
,受检医院平时应坚持做好服务工作.
"五个坚持,一个提高".
五个坚持是指:
(1)坚持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2)坚持母婴同室及有关配套工作;
(3)坚持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及对孕产妇开展健康教育;
(4)坚持"三不准"即不准将奶瓶,奶粉,橡皮奶头带入爱婴区,不准接受奶粉商的馈赠,不得在医院范围内张贴婴儿奶粉广告和使用宣传代乳品的物品;
(5):努力提高住院期间及出生4个月的母乳喂养率.
《爱婴医院评估复查问卷》及《深圳市爱婴医院管理办法》进行,重点评估爱婴区的管理.
,当即对受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复查结果.
(1)对复查不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可向区,,可取消"黄牌".
(2)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如再次复查仍不合格,随即取消爱婴医院的资格,同时取消其享受爱婴医院产科母婴同室收费标准.
(3)被摘牌单位,要经一年开展再次创建爱婴医院活动,条件成熟后再向市爱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制度】
,出现围产儿,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一律由经治医师及时, 准确地填写《围产儿,小儿死亡报告卡》,该卡由所在科护士长收存,每月初由该院预防保健科人员核实,收取,并随月报表按时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按规定报市妇幼保健院.
,发生孕产妇死亡,一律由经治医师及时,准确地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12小时内通知本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人员及时派人收取《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区妇幼保健院按季将卡汇总报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检查】
,5岁以下小儿及孕产妇死亡漏报自查,并作记录.
,区妇幼保健院每半年进行一次围产儿,5岁以下小儿及孕产妇死亡漏报检查,并与户籍登记,防疫,计划生育部门核实死亡人数,以防漏报.
,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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