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医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婴儿和产妇分娩后胎盘的
管理规定
各相关科室(病房):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婴儿和产妇分娩后胎盘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对出生婴儿和产妇分娩后胎盘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出生婴儿管理
1、婴儿在产房或手术室出生后,立即交产妇辨认性别并签字确认。
2、行母婴皮肤接
产房与新生儿室患儿转接管理
1、产科有新生儿需转至新生儿科观察、治疗时,一般通过请新生儿科会诊、电话通知入院二种形式。
2、当班医生或护士接到接诊患儿通知,做好相关物品及抢救治疗准备。
3、患儿转至新生儿室后, 儿科医生、护士立即与转诊的产科医生或护士进行患儿病情交接。
3、根据病情予以正确的护理评估,采取积极的护理措施。
4、认真查看出生记录,询问转诊医生患儿出生抢救治疗情况。
5、询问患儿两苗接种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婴儿姓名牌(包括产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体重)、婴儿手圈、性别与出生记录是否一致。
7、做好接诊交接登记,确认无误与转诊护士签名于记录中。
8、为患儿做好各项入院处置,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与治疗。
(二)产房与新生儿室患儿转接流程
通知接诊→做好相关治疗准备→接诊患儿→判断病情→评估患儿→采取护理措施→查看出生记录→询问出生情况与治疗、疫苗接种事项→核对患儿手圈、胸牌与记录→完善交接记录与签名→做好入院处置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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