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于情先OR情于情先?
理于情先:
理是情的集中表现。
比如,孝敬父母这是个理的问题,但实质是情的问题,是情在人心中的凝结,以至于成了公理。
,并不等于,有理无情,而是先后的问题。
,不要让“情”蒙蔽了双眼。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但必须在理,不在理,怎么通融啊?所谓通情达理,其实这词还是强调了“理”,理是必须达到的,但情只是在有理时给你的通融。
事例:
法国作家雨果《九三年》中有这一场,军舰上一门大炮因没被炮队长固定好而在暴风雨中翻滚,几乎摧毁船上一切。炮队长冒着生命危险征服了这头钢铁怪兽。朗德纳克把奖章挂到他胸前却又突然下令把他枪毙。他说:“他的勇敢应该奖励,然而他的疏忽却几乎毁了这条军舰,失职必须严惩。”情理冲突在这是一场真正的交锋。情虽在,理难容。
执法者,律己律人;赏罚严明,执法如山,方可服众。昔孙武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
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自贬三级,亦出乎于此。包拯不徇私情,海瑞刚正不阿,为人所称颂和敬仰。
二战时期为了大局,即使破译了德军轰炸的密码,还是选择放弃了这个城市,为的是以后的胜利。
情在理先:
第一,"合情合理",,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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