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制度:
第一条作为学生干部,不但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更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学习、工作态度,为了加强青协内部管理,提高青协人员的整体素质,结合院团委学生会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有关考核内容
1. 考核办法: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并根据考核内容严格进行加分或减分。
2. 考核对象:青协全体干部、干事。
3. 具体考核办法:各部正副部长的考核由青协会长及副会长执行,各部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长协调执行,会长派专员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第三条各青协干部干事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评优的最主要依据,同时将作为青协干部、干事任免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70分以上的为良好。70-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作为不合格。
第四条个人考核的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无故迟到早退扣3分。
(3)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一次扣3分。
(4)未佩戴工作证者一次扣2分。
(5)各部长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召开部门会议者,一次扣5分。
注:召开每次例会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者须提前请假,否则视为旷课,旷会累计达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干事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学工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门工作计划和个人工作计划,内容要求突出重点,每学期末写出各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1)未写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的一次扣5分。
(2)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内容不突出或书写不够认真的一次扣2分。
(3)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一次扣2分。
说明: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组员扣分以30%计入该主任个人考核扣分;两项合一,作为干部考核总成绩,纳入全年评比考核,作为评优的依据。
、工作证
(1)签到未签一次扣2分。
(2)工作证佩戴位置不当一次扣1分。
(3)签到字迹潦草者一次扣1分。
(4)签到代签的两名各扣5分。
(5)佩戴别人工作证者一次扣2分。
(6)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7)青协干部、干事在离退青协时必须向会长上交工作证。
(8)工作证丢失应及时补办,并扣10分。
(1)举办活动时不积极参与活动现场布置的一次扣3分。
(2)参加活动的干事,不听从主任及相关负责人的安排、分配的一次扣3分。
(3)活动结束后负责人不能在三天内提交活动总结材料的一次扣3分
(4)举办活动的负责人未能与会长、各部主任紧密联系和分配明确任务的一次扣4分。
(1)青协成员应努力、勤奋学习,若发现上课迟到、早退现象者每次扣3分;旷课每次扣5分。
(2)青协成员期末考试总评不及格一门者,需交反省材料。三门以上不及格者予以劝退。
(3)青协全体成员每学期成绩须及时上交会长处存档备案。
(1)青协成员做有损于青协形象的事,视情节严重一次扣4-10分。
(2)青协各分部开展活动或做重大决定时未能及时与会长汇报的一次扣5分。
(3)开展工作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不服从上级安排的,酌情扣4-10分。
(4)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5-8分,伪造工作业绩一次扣30分。
(5)青协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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