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诗的“规范化”——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前期新月派
新月诗派大致介绍:新月社成立于1928年,是五四后的一个重要的文化团体,主要成员包括胡适、梁实秋。因为它拥有闻一多、徐志摩等一大批有才华、有成就的诗人,又以提倡格律诗而独树一帜,形成了现代诗史上一个重要的诗歌流派,人称“新月诗派”或“格律诗派”
新月诗派的产生:起初,他们多在《晨报》副刊和《现代评论》上发表作品,1926年4月《晨报》副刊《诗镌》专栏的开辟,可以看作该诗派的正式形成,1928年《新月》月刊在上海创刊,由徐志摩、闻一多任编辑。而1931年《新月诗选》(陈梦家编选)的出版,则可以看作该诗派的一个总结,也标志着该诗派的结束。
前期新月派在新诗发展史上所负担的历史使命:在郭沫若的《女神》为新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以后,就迫切需要出现形式与内容的严格结合和统一,可供学习、足资范例的新诗作品,确立新的艺术形式与美学原则,使新诗走向“规范化”的道路(Fan:使新诗“规范化”)
前期新月派:1927年以前,以北京《晨报副刊》“诗镌”为基本阵地的诗人群
主要诗人: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杨世恩、孙大雨、刘梦苇、于赓虞等。
新月派主张:(“写中国的新诗”);“白话”转向“诗”自身,使新诗成为诗(“诚心诚意的试验作新诗”→由此,中国的新诗创作进入了一个“自觉”的时期。
一面旗帜:“使诗的内容及形式双方表现出美的力量,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Fan:建立超链接进入)→“理性节制感情”的美学原则与诗的格律化主张
*理性节制感情:反对“感伤主义”与“伪浪漫主义”,即反对不加节制的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反对无病呻吟、言之无物→为实现此理论原则→(变“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为主观情愫的客观对象化,使情感的表现蕴藉而含蓄,具有鲜明的形象性能激发起读者更丰富的联想,积极参加审美再创造过程。(进行现代叙事诗的试验、做“新诗戏剧化”、“小说化”的努力)→其意义→减弱了早期白话诗里开始显露,在郭沫若《女神》等诗作里充分展现的诗人主体形象与主观意志,并显示出“非个人化”的倾向。
*诗歌格律化:以“和谐”与“均齐”为新诗最重要的审美特征(创造中国式的诗歌)→闻一多提出→“新诗
格律化”主张,鼓吹“三美”,即音乐美(音节)、绘画美(词藻)、建筑美(节的匀称和句的齐整)→与早期的梁启超“诗界革命”的局限比较→新月诗派提倡新诗格律化,绝非是梁启超式的简单保留旧格律、古风格。因此新月诗派的理念在实践中获得了成功。→意义→新诗格律化的倡导,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漫自由,创作态度不严肃造成的一定程度的混乱局面,使新诗趋于精炼与集中,具有了相对规范的形式,巩固了新诗的地位。
新月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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