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丧葬习俗的宗教文化内涵探析
[摘要]文章以黔东南侗族地区为考察对象,通过对该地区丧葬仪式的描述和文化解释,从宗教学和社会学的视角对该地区的丧葬习俗进行简要分析,归结出侗族丧葬习俗所蕴涵的宗教文化意义。
[关键词]侗族;丧葬习俗;宗教文化内涵
丧葬习俗作为历史、民族、地域性的行为模式,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黔东南侗族地区的丧葬习俗,程序繁多,礼仪有简繁和轻重之分,整个丧葬礼仪不但反映出宗教文化和民族文化、宗教生活和民族习俗相互融合交织在一起而形成的风俗习惯和社会意识,而且反映出侗族习俗、信仰、宗教、血缘关系和经济文化状况,本文从宗教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此作一简要分析。
一、黔东南侗族地区及文化特质简介
(一)黔东南侗族地区简介
“黔东南”——顾名思义,指的是贵州省东南部,地处湘、桂、黔三省连接的地带。该地区地势西北高,东部和南部较低,山区面积广大,峰峦起伏,具有明显的高原地貌和山区特色。山区森林资源丰富,林木郁郁葱葱,是全国主要林区之一。这一地区是我国侗族的主要聚居区,1956年7月成立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现居住着苗、侗、布依、汉、水、瑶等33个民族,,,。
该地区少数民族大多为古“獠人”与“五溪蛮”的后裔。侗族属于古“骆越”的一支。历史上该地区居民的祖先与汉民族的交流可上溯到原始社会时期。从秦朝开始,中央政府就在该地区设郡置县,“公元前214年(秦始皇赢政33年)略南越置象郡”;从隋朝开始,中央政府开始在该地区开郡置州;宋朝以后,汉族大量迁入该地区,“宋以后,汉族流寓渐繁,时势所趋,不得不避为疆土”(《贵州通志·宦迹志》);从明朝开始,中央政府开始直接管理贵州,“洪武11年(公元1378年)置贵州都卫所,开设屯堡”(《明会典》)。永乐14年(公元1413年)设贵州布政使司,贵州正式建立行省;清朝的“改土归流”运动,使得更多的汉族进入该地区。“特别是‘改土归流’,清除了关卡障碍,汉人不断迁入并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这样就进一步加强了汉族与贵州各民族人民之间的联系。以上这些运动促进了民族融合的进程,也加大了汉文化对该地区的影响。
(二)黔东南地区区域文化特质
从上所述,侗族自身的文化必然会受到汉文化的影响与冲击,但侗族也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特性。至今,侗族地区仍然保留着古“骆越人”的一些习俗,如侗族人的住所仍然保持“杆栏式”的楼房,这与越人“巢居”之俗相似。又如“人死后须浴尸剃发,并将剃下之发藏于死者肩旁同葬,反映了骆越人‘文身断发以避龙’之俗”。
侗族大多以姓氏为单位世世代代聚居在崇山峻岭、层层叠叠万重大山的峡谷中、山腰间、平坝上和河溪旁边,侗族人民这种独特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历史条件,形成了具有独特民族风格的风俗习惯。侗族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有约束作用的至高无上的
“侗款”。人们依据议定的“款”,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经营农业生产的同时兼营林业。在世世代代的辛勤劳作中,侗族人民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的风俗习惯,即一元文化母体所衍生的复合式文化,其表现出相应的文化特性:经济上小农经济主导性、文化模式的主体性以及文化发展的滞后性等等,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情况,对该地区的丧葬习俗进行考察。
侗族丧葬习俗的宗教文化内涵探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