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
(一)总规划目标
把龙湖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先行区、现代化中心城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实现“幸福龙湖、首善之区”。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确保规划期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至2020年,,(包括可调整地类)。规划期间,。
规划至2020年,。其中,;;全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92平方米。。。同时,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划至2020年, 公顷以内。
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快宜林土地的造林绿化,加快湿地红树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建成城海相依的生态型滨海城区。
充分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低效建设用地,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中区集聚,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规划至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92平方米以内。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从每公顷254万元增至900万元。
5.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结合“二调”,开展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建立耕地后备资源项目库,制定补充耕地计划,落实补充耕地开发资金,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至2020年,。 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龙湖全区,包括金霞、珠池、新津、龙祥、鸥汀5个街道和外砂、新溪2个镇全部陆域土地()以及规划期内围填海增加的土地(),。
四、规划分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规划至2020年, 公顷, 公顷( 公顷)。主要布局于新溪镇、外砂镇、鸥汀街道和龙祥街道等城镇建设区外围,是全区耕地分布集中程度较高、粮食、蔬菜产量较高的区域。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通过整理、复垦并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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