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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间文学故事孟姜女的儒法文化意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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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间文学故事孟姜女的儒法文化意蕴
摘要:孟姜女故事的主题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通过不断演进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动人,从宣传儒家忠节思想以对照法家的刻薄寡恩中,突出了暴政造成的社会悲剧,表达了广大人民向往和平、幸福的美好愿望。
关键词:孟姜女儒家法家法治
孟姜女的故事在我国流传广泛,无论从时间长度或空间广度上,都是我国民间文学的代表之作。众所周知,孟姜女故事的主题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在现代视界中,这些变化颇具启示意义,因此值得深入探索与研究。
一、故事的原型:儒家思想的宣传
孟姜女故事的原型,记载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齐侯还自晋,不入,遂袭莒,门于且于,伤股而退。明日将复战,期于寿舒。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宿于莒郊。明日先遇莒子于蒲侯氏。莒子重赂之,使无死,曰:“请有盟。”华周对曰:“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弃之,何以事君?”莒子亲鼓之,从而伐之,获杞梁。莒人行成。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
按上文记载,杞梁随齐侯攻营,结果战死。齐侯归国时在郊野遇见杞梁的妻子,便派人向她吊唁。但是杞梁之妻拒绝,她认为,杞梁如有罪,不敢辱君之吊;杞梁若无罪,齐侯应去她家中施吊礼。这则故事的主题,讲的是对礼制的信守。这则故事发生在周朝,比后来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版本要早,依当时《礼记?丧大礼》的礼制要求,大夫去世,国君应派人去死者家中吊唁,郊吊只能施于所谓的贱者。在周朝,礼虽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根本,但社会中却常有逾礼之事发生,正所谓的
“礼崩乐坏”。但杞梁之妻不但知礼,更能守礼,因此难能可贵,故被《左传》记载。
汉元帝时期的刘向对上述《左传》的记载很感兴趣,并将其改编,分别记载于《说苑》与《列女传》中。《说苑》主要写杞梁与其战友华周的忠义,而《列女传》突出的是杞梁之妻因丈夫阵亡而悲痛欲绝,其号哭崩城,并最终投水殉节。在这里,刘向塑造了两个义士与一个节妇的形象,宣扬了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儒家思想。
上述故事发生的背景,正是诸子百家出现、发展、互相争鸣并付诸政治实践的时期。其间,秦国因践行法家而统一天下,法家因此成为儒家的主要对手。法家重视法律,但其并非主张“依法治国”的法治,而是推崇法、术、势相结合的“以法治国”,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将法律布之于众、实施刑无等级、重刑、一尊等。《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早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在这种严刑峻法的极权统治下,秦朝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终于二世而亡。法家的缺点正如朱熹所批判的,系只见刑名且刻薄少恩,
“后世之论刑者不知出此,其?申商之刻薄者,既无足论矣”。秦亡之后,汉朝虽然继承了秦制,但暴秦的快速灭亡还是给了道家及儒家等实践其政治学说的空间。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学说逐渐成为封建正统思想。不过,独尊儒术,并非意味着要取消其他各家。据《汉书?元帝纪》汉元帝做太子时,向他的父亲汉宣帝建议“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德教,用周政乎!”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一般认为,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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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