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苏州市南环快速路东延段(包含独墅湖隧道)
管养服务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20180801002
甲方(采购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张雁鸿
联系电话: 0512-62995471
乙方(供应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任保山
联系电话: **********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668117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根据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SZJX2018-Y-G-001 号政府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标的物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2018-2019年苏州市南环快速路东延段(包含独墅湖隧道)管养服务工作。
管理时间自2018年3月1日起(暂定,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结束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合同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②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中标通知书;
⑤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范围:
(1)南环路东延高架桥、独墅湖隧道、星湖街、星港街两个下穿通道的路面、墙面、防撞墙的维护、维修、保洁、安全保障服务;
(2)隧道、两个下穿通道的照明系统(不含星港街)、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变电所、雨水泵房值班、维护;
(3)控制中心的值班、弱电系统的维修、养护等。
(4)独墅湖公园地下车库内的排水、通风及消防三个系统的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5)对日常巡视检查经常发现的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合理的维护方案。
(6)根据日常管养设施的情况,甲方可以调整各类设施检修的内容和相关频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执行,请乙方在养护费用中综合考虑。
4、本项目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刘凤兰。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
(一)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柒拾玖万陆仟陆佰玖拾玖元整(小写)¥。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人工工资
月
24
2
日常维护费用
土建、保洁、机电、弱电
月
24
地下车库部分
月
8
(暂定)
3
维修费用
项
1
4
暂列金
项
1
合计
本项目中独墅湖公园地下车库养护时间暂按8个月报价,结算时按实际服务时间计量支付。
上述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付款办法:
1、纳入考核部分费用(日常养护费用)的支付办法
管养服务日常维护费用:按月支付(若当月服务不足月,则按天数扣除相应比例),甲方将按每月检查考核情况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考核扣款在当月维护费用中直接扣除。
2、维修项目、暂列项目费用
维修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维护变更单》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工作,工程量由甲方签证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审计为准。暂列金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维护变更单》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等进行工作,工程内容由甲方签证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及单价均以审计为准。所有更换的设备、配件、材料等应采用与原品牌规格相同的配件,如原品牌淘汰或规格更新则需采用同档次产品并经乙方认可。
大修及改造、暂列金工程费用的支付:按季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在每季度工程完工后,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现场签字单》编制结算,由甲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并经甲方代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进度款支付申请。甲方只对已计量的合格工程量(以现场签证单为准)进行支付,甲方收到现场甲方代表审核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在30日内办理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完工额的70%。并于审计结束后30天内办理支付至审定总额。
本工程价款由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向乙方直接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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