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班组、岗位承包,
深化内部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自集团公司2014年5月份推行“班组承包、岗位承包”以来,各单位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总体的推行速度不快、范围小、内容少,没有取得集团公司预想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进班组、岗位承包,深化内部市场化改革,经集团公司研究,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承包实施条件和范围
1、设置以班组、独立岗位区域为管理单元的所有单位;
2、具备下达各种生产任务指标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3、具备下达材料、费用、电量等成本指标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4、具备进行定员(人员数量)和定额工资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5、具备实行计价工资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6、具备实行一工程一核算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7、具备进行利润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二、实施内容和方法
1、具备下达各种生产任务指标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1)具备下达各种生产任务指标承包条件是指能够将生产任务以数据的形式量化落实并进行考核的班组和岗位区域。
2)生产任务指标主要包括产量、进尺、钻探、瓦斯抽放、发电量、各种按撤、提升运输、巷道维修、设备维修、产品制作与加工、基建项目等内容以及内容中可以细化量化的工作量。
3)各单位应将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承包到各有关班组和岗位区域,制定班组和岗位考核标准和细则,由班组和岗位区域负责管理。生产任务既可以单独下达指标进行承包,也可以与成本和工资一起捆绑进行承包考核。与成本和工资捆绑考核时要测算出价格,明确干多少活拿多少钱。
4)各采煤区队、掘进区队、防治水工区、通修工区、安运工区、防突队、地面独立承包的子分公司均可以实行该项承包。
2、具备下达材料、费用、电量等成本指标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1)具备下达材料、费用、电量等成本指标承包条件是指能够将单位的各种成本进行细化测算,以数据的形式落实并进行考核的班组和岗位区域。
2)成本指标包括各种材料消耗指标、各种费用消耗指标、电量消耗指标等。
3)各单位应根据上级下达的成本指标,结合生产任务指标,测算出各种成本单耗,再结合本单位分配给各班组和岗位区域的生产任务指标计算出各班组和岗位区域的成本总额,承包给各班组和岗位区域,由班组和岗位区域负责管理。成本考核与收入挂钩,层层分解量化,逐级落实责任,实行可控成本核算与工资挂钩考核的方法,充分激发班组和岗位活力。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成本考核标准和结算细则,能够回收复用的成本要制定回收复用的考核标准。如节约按价值50%奖励,超支按价值100%扣罚;回收复用的按原价值30%奖励,丢弃按30%扣罚等。
4)集团公司所有单位均可以实行该项承包。如:采煤区队将材料按吨煤考核各班组;掘进区队将材料按每米进尺考核各班组;防治水工区将材料按钻探进尺考核各钻机;不能按单耗承包考核的就进行班组成本费用包干,由班组长去管理考核。
3、具备进行定员(人员数量)和定额工资承包条件的班组、岗位
1)具备进行定员(人员数量)和定额工资承包条件是指工作地点相对固定、工作性质相对单一、工作量变化不大的班组和岗位区域。
2)定员承包包括班组的定岗定员和某一岗位区域的定岗定员;定额工资承包包括班组的定额工资承包和某一岗位区域的定额工资承包。
3)各单位要本着精简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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