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师教通[2010] 101 号
关于 2009 级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通知
各部、院、系:
2009 级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对学生修读辅修
专业(双学位)的管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附件一)。
请各部、院、系依据《北京师范大学辅修/ 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师教文[2008]6
号)的规定,并按照附件一所列程序认真做好 2009 级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名
和审核工作。
经审核获得批准后的学生的辅修专业(双学位)年级为 2010 级。
2010 级辅修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请浏览教务处网页:
./fxjxjh/
如有问题可向教务处咨询。
联系人:戚老师 58803684
附件 1:2009 级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报名、审核工作安排
附件 2: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0 年 6 月 2 日
主题词:辅修双学位申请
发:部、院、系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0 年 6 月 2 日印发
附件一
2009 级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审核工作安排
一、辅修(双学位)的专业
院系辅修专业(双学位) 开课形式
教育学部公共事业管理、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随 2010 级对应专业上课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单独开班授课
历史学院历史学随 2010 级对应专业上课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英语单独开班授课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随 2010 级对应专业上课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单独开班授课
法学院法学单独开班授课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随 2010 级对应专业上课
心理学院心理学单独开班授课
信息科学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随 2010 级对应专业上课
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随 2010 级对应专业上课
天文系天文学随 2010 级对应专业上课
化学学院化学随 2010 级对应专业上课
二、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修读程序
(一)学生申请:即日起至 2010 年 9 月 8 日,开始辅修(双学位)的初报工作,
初报应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1、申请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到主修院系领取《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或
在教学服务中心网页(./)上下载该表;参照“北京师范大学辅修(双
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可浏览网页 ./fxjxjh/),依据个
人情况填写申请表,交主修院系。
2、同时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生学籍辅修报名)完成辅修网上报名。
(二)主修院系审批:2010 年 9 月 9 日,主修院系需考查学生第一学年的考试成绩
是否达到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基本要求,合格后,由主修院系统一将《辅修专业(双
学位)申请表》送达辅修(双学位)院系进行审核。
(三)辅修院系审核:2010 年 9 月 10 日~9 月 12 日,辅修(双学位)院系对初报
的学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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