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分析
自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通过企业会计实践, 使广大会计人员认识到新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 对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同时也对我国传统会计观念造成很大冲击,引发出许多新的会计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地分析与解决。
一、固定资产减值的内涵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其中,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二、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新准则的出台首要目的是遏制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对外披露不客观信息, 以增加利润表中数字的真实性, 但是指导性及灵活性将会导致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减值业务的判断不够准确。因此, 在会计实务中还是会给企业带来一些新的会计核算问题及影响。
(一)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问题分析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该项固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 只要固定资产发生减值, 即当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就予以确认。然而,要合理确认各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度。原因有: ( 1) 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 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依据。( 2) 固定资产入账后, 由于技术更新、市价下跌等原因, 会发生价值贬值, 对其确认和计量远远超出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需多个部门协同认定, 甚至需要企业外部的专业评估机构才能认定。不仅计量难度大,而且时间往往滞后于会计信息披露时间。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复杂、可操作性差。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 存在较大的主观性, 其结果会因人而异。为了使期末固定资产计价
与当期损益计量更可靠, 新准则要求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以企业管理层经批准的最新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 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其以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 并且对预算期进行了限定, 对预算期以后的现金流量趋势进行了保守的限定。这些规定在理论上确实提高了计量的可靠性。但在实务中, 对于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如何确定却没有进行具体的指导,可操作性差。
(二) 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问题分析
企业把握“公允价值”具有难度。公允价值是新会计准则中的一个亮点, 并被许多专家和学者以不同的方式所肯定, 这也正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关键一步。但是, 目前我国还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 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 企业很难获得当前真实、合理的市场价格, 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
“成熟市场经济”土壤并不相符。因此,我国这种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情况如何确认公允价值是一个难题。
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难以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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