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重点:1、妨害公务罪
2、窝藏、包庇罪
3、招摇撞骗罪
4、毒品犯罪
5、有关淫秽物品的犯罪
熟悉:其他一些较重要罪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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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
(1)《刑法》第277条的妨害公务罪
典型的妨害公务罪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条第2款、第3款、第4款规定的是特殊情形的妨害公务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本罪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如果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而构成本罪的,要求必须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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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还要求必须是发生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中,这是特定的时间要件。
③对于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则并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作为特定的手段要件,但此种情形要有两个条件:第一,依法执行的是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第二,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而本条前三款的情形并没要求必须有严重后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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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如果采用了暴力、威胁的手段,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安全任务,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因为这完全符合本条第1款的内容要求。
[例] 警察甲、乙、丙、丁等4人接到报案:有人(夫妻俩),前往执行公务。在进入当事人家里以后,警察立即开展搜查、扣押VCD机的工作。作为黄色VCD的观看者之一的丈夫张某立即对警察使用暴力。后警察以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的名义对张某刑事拘留。
问题: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并结合刑法第277条分析,张某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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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司考] 、王某二人从境外走私人境假币150余万元。运载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黄某、王某手持铁棍、匕首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携带假币逃走。对黄某、王某的行为应以哪些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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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的处理
在刑法中,有三个地方分别对此做了相应的规定:
①如果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应作为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范围内处罚(《刑法》第263条)。
②如果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定招摇撞骗罪,并从重处罚(《刑法》第263条第2款)。
③如果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应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法》第372条)。
可见同样是冒充军警,如果是进行抢劫的,则定性一样,如果是招摇撞骗的,则定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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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冒充武警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如何定性?
根据《刑法》第450条的规定,在我国,军人的范围包括人民武装警察,所以,冒充武警与冒充民警进行招摇撞骗行为的定性不同,前者构成第372条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后者则构成本条的招摇撞骗罪,因为武警属于军人的范畴,而民警则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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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印章的犯罪
包括《刑法》第280条第1款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3款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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