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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小论文.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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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家的法律思想
法家的法治思想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非凡重要的地位, 与现代法治思想
的一般理论和原则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因此, 在前哲时贤熟悉的基础之上, 有必
要对法家法治思想中有关君权至上与法律至上的问题、 君主本位与国家本位的问
题、重刑治国与轻刑治国的问题以及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的融合进行分析。
在分析之前,我们应该先明确几点:
1、先秦法家所言之 “法”,是指维护君主集权制的法, 所以法家提倡的 “法
治”与我们今天所谓的“法治”有着根本的不同。
2、法家所讲的“法”,法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尤其是后期法家更着重讲
“势”与“术”。在法家的学说中,君主与法的关系是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法是君主的御用之器。 当然, 君主也不是不受法的制约, 但是这种制约是极其有
限的。
3、法家的“法”与君主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古代社会中如果过分强
调“法治”就会形成暴政。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发家学说在历史与现实社会中的消极作用而否认春秋战
国时法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同样也不能因为其在历史上有过积极作用而否认其
再现实中的消极影响。
法家对法的起源、性质、特征和作用的论述,对成文法的公开性、统一性、
稳定性、 权威性、 普遍性和简明性等问题的专门阐发, 代表了中。 本文将从法家法治思想中有关君权至上与法律至上、 君主本位与国
家本位、重刑治国与轻刑治国以及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的融合来一一分析。
一、君权至上与法律至上
法家主张君主把握最高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等国家权力,君主的权
力至高无上, 不可分割。 因此, 法史学者多把君权至上视为法家法治思想的基本
特点。近来, 看到有的学者曾采用法家有关法律可以约束君主行为的观点, 说明
法家的法治思想与现代法治思想在最高原则方面有共同的地方。 这些材料最为典
型的有以下两条。 1、管子提出的“令尊于君”的主张。 管子认为英明的君主“不
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不为重宝分其威,威重于宝。”从“令尊于君”的上
下文我们可以看到, 管子主张的不是法令应当高于君主的权力, 而是主张法令应
当高于君主的私欲, 不能因为君主的私欲而变更法令。 管子非常重视法令的作用,
认为法令是“人主的大宝”。 但他更重视君主的权力, 认为君主不能因为重视法
令而分散了君权,君权比法令更为重要。细读原典,我们知道,“令尊于君”的
“君”是指“君欲”,而不是指“君权”。管子不仅没有法令高于君权的思想,
而且主张君主为了维护其权威, 就不能太重视法律的作用, 因为促使法律作用的
实现,不利于维护君主的权威,因此要限制法律作用的实现。实际上,在管子的
法治思想和整个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中, 都没有法令高于君权的主张, 而只有君
权高于法令的主张。 2、管子提出的“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的主张。这一主张
似乎已突破了“刑无等级”的主张的局限性。 在“刑无等级”的法治主张中, 商
鞅只提到“卿相将军”, 韩非只提到“刑过不避大夫”, 都没有提到君主。 在“君
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的主张中, 已提到了法律对君主的制约作用, 君主与臣民一
样都必须遵从法律。 在这一主张中, 是否已有了法律高于君权的思想呢?孤立地
看这一句话, 是会得出肯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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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aishangni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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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