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京渝天华非集团公司关于成立“招投标
及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草案)
公司各部门: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程序、规避经济合同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决定成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该小组属于公司内部临时机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招标及采购内容组成,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招标及采购事项进展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讨论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1、招投标领导小组
组长:杜培华
副组长: 陈登明张显元
成员:林川清李俊卿李德华王月荣范元皖杨莲陈靓
二、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小组的工作范围
1、在公司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投标及采购工作。
2、合同估算价款在50000元以上的材料采购、工程承包的选择由领导小组按照招标程序执行。
对上述项目,合同价款在20000元—40000元之间的,招标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组织两人以上的成员参加,以比价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招标方式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
采取公开招标的,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3家以上不特定的单位投标。
采取邀请招标的,以邀请书方式,邀请3家以上具备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能力良好的单位投标。
采取竞争性谈判的,直接邀请3家以上单位,就招标事宜进行竞争性谈判。
4、对于不适合招投标的有关项目,组织对其议标。
三、招投标及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2、受理招投标申请,报机要室备案。
3、负责对项目资料的统计、分析、评估,并输入信息库。
4、调解招投标活动的交易纠纷,负责维护招投标场所交易秩序。
5、做好会议记录,并按照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查阅方便的要求对招标资料整理归档。
6、监督中标人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调解中标人发生的合同纠纷。
7、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8、协助公司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四、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程序
1、接受相关部门的招投标申请。
2、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与招投标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相关资料。
3、发布招标信息或招标邀请书。
4、审查投标单位资格。重点审查其资质、信誉、经营状况。
5、组织招标答疑。
6、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并送档案室保存至开标日。
7、组织对不低于3家的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材料经报副组长、共同签字后报组长。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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