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新政通〔2015〕11号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2015〕265号文批复,同意新沂市将位于北沟街道北沟社区、南沟社区、塔山社区,港头镇港头村,高流镇高流村、石涧村,墨河街道马场社区、神井社区,棋盘镇毛林村,邵店镇邵西村,唐店街道后滩社区、唐店社区,新安街道孔圩社区、新南社区,臧圩社区,(),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北沟街道北沟社区,高流镇石涧村,唐店街道后滩社区,高流镇石涧村,唐店街道后滩社区,。()转为建设用地。,;。按照批准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于城市交通运输、商服、工矿仓储、住宅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或拟开发地块名称(编号)新沂市2015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新沂市墨河街道办、新安街道办、北沟街道办、港头镇三、被征地镇、村及面积(详见下表)新沂市2015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一览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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