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15年11月16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13号文批复,。作为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批准用途(一)征地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二)征地批准用途:住宅用地。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厥山村,,(、、),。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1、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规定,根据新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安置途径:通过农业人口、货币、社保等几种途径对被征地农户进行安置。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效证明,到被征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2015年12月4日新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15年11月16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13号文批复,。作为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批准用途(一)征地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二)征地批准用途:住宅用地。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王庄村,,全部为农用地(、、)。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1、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规定,根据新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城关镇王庄村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2、安置途径:通过农业人口、货币、社保等几种途径对被征地农户进行安置。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效证明,到被征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2015年12月4日新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15年11月16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13号文批复,。作为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批准用途(一)征地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二)征地批准用途:住宅用地。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江庄村,,(),,。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1、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规定,根据新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城关镇江庄村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2、安置途径:通过农业人口、货币、社保等几种途径对被征地农户进行安置。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效证明,到被征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2015年12月4日新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15年11月16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13号文批复,。作为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批准用途(一)征地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二)征地批准用途:住宅用地。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后峪村,,(、、),。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1、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规定,根据新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城关镇后峪村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2、安置途径:通过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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