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金融改革方向與措施金融部門對於國家經濟發展始終扮有舉足輕重地位,緬甸銀行體系雖然在英國統治時期曾有輝煌的過往,但自緬獨立建國後,數十年來的軍政府統治,實施有緬甸特色的社會主義,經常恣意廢止貨幣或限制存款金融,造成銀行擠兌等多次金融災難,使得緬甸人不信任國內金融環境,雖然銀行家數不少(4家國營銀行、24家私人銀行),惟銀行規模(banking-assets-to-GDPratio僅49%)、分行數()及存、放款率均為東協10國末段生,銀行部門不但無法扮演推動經濟發展力量,尚且可能因體質不良而拖累經濟,造成社會問題,因此緬甸金融改革已至刻不容緩階段。緬甸自2011年開放後,在國際貨幣基金會(IMF)與世界銀行等國際機構協助下,對金融體系已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緬甸央行於2014年10月首次批准9家外資銀行在緬經營銀行業務,於2016年3月再次批准4家外資銀行。目前在緬獲批經營銀行業務的外資分行共達13家,金融機構法也於2016年獲得通過,緬甸金融業已有不同以往的風貌,但許多複雜長期問題並非短期能改善,在國內外因素影響下,緬甸金融業仍然面臨許多亟得解決之困難,需要更多決心與智慧逐一克服,在國際經濟往還密切並交互影響下,緬甸無法長期自外於全球金融體系,無可避免須加快遵守國際金融規範的步伐,嚴格實施監管及金融紀律,如此勢將淘汰目前許多體質不良金融業者,也唯有如此方能贏回消費者對金融體系之信心。壹、緬甸金融改革方向IMF於本年2月發布一份有關緬甸金融部門改革策略及優先項目報告(),檢視緬甸2012年至2016年金融改革成效,並提出未來持續改革方向。IMF希望緬甸應逐步推動財政自由化,結合世界銀行“FinancingtheFuture:Buildinganopen,modernandinclusivefinancialsystem”揭示之多項目標,包括普惠金融(financialinclusion)及改革國有銀行等要務。IMF列出緬甸金融改革至關重要且相互結合之3大工作,包括:(1)外匯體系自由化及發展形成外匯市場、(2)翻修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及操作能力、(3)加強金融部門監管等。改革外匯體系:緬甸經濟當務之急為重新融入全球貿易及金融體系,同時協助其實現參與東協之承諾。緬甸政府過往長期操作官方匯率,被高估之匯率無法扮演市場清算的作用,財金部門控制經常帳戶流量,支持固定的高估匯率,造成外匯短缺、配給及多重匯率,限制貿易及投資擴展,也影響國際收支狀況。改革外匯體制,讓統一的官方匯率能反映市場供需求關係,取消經常項目流動限制,係促進貿易和投資的重要步驟,同時也確保外部穩定性。加強貨幣政策,支持國內金融市場發展:緬甸缺乏貨幣政策管理,無法管理價格自由化,無法透過市場工具穩定市場價格及達到外部穩定性要求,也缺乏構成管理式浮動匯率制度所需有效的名義錨(nominalanchor)。具體而言,貨幣改革(即外幣自由化)第一步在於中央銀行需要(一)排除對外匯干預,以維持儲備金在目標水平;(二)藉匯率變動及外部衝擊,以回應通貨膨脹;及(三)促成由市場決定利率。要促成利率自由化,需要先具備有效的貨幣政策工具,使國內價格根據貨幣原則決定,金融體系受到審慎監督。更重要的是緬甸政府必須大幅降低藉由中央銀行融資之依賴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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