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ⅡⅢⅣ 、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江苏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镇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江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分级管理。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高效运转。各级政府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政府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Ⅰ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天内,江苏省和相邻省(市)有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在江苏省范围内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在江苏省及其他邻近数省(市)呈多发态势。口蹄疫在l4天内,江苏省在内的5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或江苏省2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羊小反刍兽疫在21天内,江苏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或我省范围内(含镇江市)有3个设区市发生疫情。江苏省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农业部认定的其他Ⅰ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天内,江苏省范围内有2个以上设区市发生疫情,或在江苏省范围内有20个以上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口蹄疫在14天内,江苏省范围内有2个以上相邻市或包括镇江市在内的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镇江市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羊小反刍兽疫在21天内,江苏省范围内有2个以上相邻设区市发生疫情,或包括镇江市在内的5个县(市、区)发生疫情。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江苏省在内的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发生疫情。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在镇江市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镇江市或在镇江市发生。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含镇江市在内的3个以上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农业部或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Ⅲ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天内,镇江市有2个以上辖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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