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江委〔2015〕7号共青团杭州市江干区委员会关于复评2013年度、评选2014年度、争创2015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通知区各直属团组织:为进一步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我区“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团区委及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复评2013年度、评选2014年度、争创2015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可放宽人数下限要求)。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有效结合,创建集体岗位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和突出的工作业绩;“青年文明号”的过程中,能始终坚持“敬业、协作、奉献、创优”的理念,始终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的主题,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浓厚的创建氛围和生动的创建载体;、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有责投诉,在本行业青年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三、(2014年3月初至3月中旬)各类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要认真对照《杭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进行自查。2015年有意向争创区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可填写《2015年度江干区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申报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团区委、区“号手”指导委员会将采取集中汇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区级青年文明号及2014年度争创集体进行检查和考评,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检查总结,2014年新争创集体要做好台账工作(电子台账可从群共享下载)。对检查分低于85分的新申报单位不予推荐命名,对检查分低于85分的复评单位予以淘汰。(5月上旬)对于符合《杭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区级青年文明号及争创单位,团区委、区“号手”指导委员会将在“五四”期间予以继续认定和发文命名表彰。四、。“申报创建”是我区青年文明号活动长期以来坚持的优良传统。各街道、局系统及机关直属团(工)委要认真对待2015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申报工作,便于区“号手”委员会办公室纳入统一管理。。各街道、局系统及机关直属团(工)委要根据《杭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申报创建的集体严格把关。特别是要认真审核创建主体、创建资格和工作成效。。各街道、局系统及机关直属团(工)委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将《2015年度江干区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申报表》报送团区委办公室。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创建资格。。各街道、局系统及机关直属团(工)委在争创复评过程中,要注意挖掘、总结、宣传、交流各类典型经验,并以“五四”活动、青年文明号志愿服务活动等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发挥示范作用。未明事宜,请与团区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戴春莲,电子邮箱:。附件:“大学生村官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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