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总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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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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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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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项目承担单位情况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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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项目建设地点选择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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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项目建设目标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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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布局 23
第七章项目建设方案与建设内容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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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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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项目建设期限和进度安排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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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项目组织与管理运行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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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估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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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招标方案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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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结论与建议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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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2013年县级安监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项目名称
鹤峰县2013年县级安监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
湖北省安监局
3、项目建设单位
鹤峰县安监局
4、建设地点
鹤峰县安监局
5、项目负责人
王成协
6、项目性质
新建
7、建设时间
2013年
8、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安监设施设备的采购、配置和安装安监工作所需的”现场监督检测通用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装备、应急救援指挥装备、信息化装备、执法配套”。主要设备有:现场快速执法设备3套;笔记本电脑5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3台;录音设备6台;打印机2台;传真机2台;视频会议系统1套;音频系统1台;计算机辅助设备1套;基础软件系统1套;服务器1台;交换机1台;路由器1台;UPS1套。
9、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总投资6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0万元。
10、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通过增加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专业装备,改善我县安全生产监管行业多,而与监管任务、行业相匹配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严重滞后的现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式平稳有序,其社会效益好。
该项目建设单位技术基础好,条件具备,前景可观。项目实施后,对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将大大提高,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具有显著作用。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符合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的发展方向,符合我县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要求,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基础设备较好,建设单位技术力量具备,投资适中,社会经济效益显著,该项目早日实施建设是非常必要和完全可行的。建议各级领导予以重视和支持,有关部门尽快评估、批复,让项目早日实施,尽快发挥效益。
1、《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
2、鄂发改服务函[2013]238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安监局关于申报2013年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的通知》;
3、《鹤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项目建设背景
1、地理位置。鹤峰县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南角,地处东径109°45′至110°38′,北纬29°38′至30°14′之间。东毗湖南省石门县,南邻湖南省桑植县,西接湖北省来凤县、宣恩县,北抵湖北省巴东县、建始县,东北与湖北省五峰县相连,西北与湖北省恩施市接壤。县城距省会武汉市603公里,距自治州首府恩施市176公里。境内东西长85公里,南北宽67公里,版图面积2872平方公里。
2、地形地质。鹤峰县地处中国地形第二级阶梯云贵高原东部的延伸部分,是武陵山脉石门支脉上的一个山区县,境内地形地貌具有典型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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