骡坪小学“传承中华美德,争做文明少年”文明礼仪诗歌朗诵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经校德育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传承中华美德,争做文明少年”文明礼仪诗歌朗诵比赛,通过诗歌朗诵会对队员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让他们通过诗歌朗诵来了解一些文明礼仪。引导和帮助队员增强健康文明成长的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美德,争做文明少年
三、活动对象:
一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要求:
,各班选优秀代表参加学校的决赛。
:一至六年级各班全体学生。
:要求紧扣“传承中华美德,争做文明少年”的主题,可以从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文明礼仪、感恩父母等各角度进行朗诵。
:每班参赛选手朗诵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
:语言流畅,抑扬顿挫,朗诵正确、声情并茂。
:脱稿朗诵,形式多样,朗诵具有艺术感染力。
,要求诗歌内容与背景音乐和谐。
:举止端庄、服装整洁,礼貌大方。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3月24日:班级报送朗诵串词
2014年4月 2日下午1时20分:学校决赛
六、评委组织机构:
评委:李伟伍早元向新红余清华陈庸伦
统分员:张琳郑丹
拍照:庹茂玲
七、评选办法:
由评委组的成员进行评比,现场打分并公布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按得出结果依次排名。最终每年级段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八、活动组织与准备:
参赛选手于3月24日下午抽取参赛号码;参赛选手在指定的参赛准备区准备。活动会场布置及器材准备与归还:( 曹澜濒、梁德俊、),由(曹澜濒)负责音响调试管理,班级组织纪律管理人员:( 各班班主任及副班主任)
九、评分标准(附后)
骡坪小学诗歌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参赛号( ) 题目( )
内容
标准
分数
得分
体仪表
(1)服装整洁,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
(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3)表演能和朗诵融为一体;
20分
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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