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2004年新修订的评估方案中特别强调“三个符合度”,不知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学校定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定位,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许茂祖教授答:“三个符合度”是指:学校确定的目标(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要求、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符合程度;学校的实际工作状态与确定的目标符合程度;学校所培养的人才质量与自定目标符合程度。【问】:评估中”教学中心地位”如何考察?邢永昌教授答:专家组会从多方面对学校的“教学中心地位”情况进行考察,并给出评价,应相信学校会有正确严肃对待专家组的考察意见的。【问】:领导能力应如何理解?邢永昌教授答:领导能力应该很容易理解。专家组进校后会从第一责任人的思想、理念、认识、实际行动、具体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出评价。【问】:我校长期聘任的外籍教师可否算作专任教师?许茂祖教授答:如果符合专任教师的条件,即具有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又承担教学任务,可以计入,否则不能计入。【问】:(博导),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可否计入专任教师?,是否必须计入专任教师?许茂祖教授答:分析师资结构时,前者不计入,后者计入;统计专任教师时,这两类人如果有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并有教学任务,均可计入,否则不可计入。【问】:请问仅仅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外聘教师能否计入生师比中的专任教师数?许茂祖教授答:外聘教师都不能计入专任。【问】:我们原来在上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时严格按“专任教师”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来统计,与行政的双肩挑、实验系列的教学人员没有交叉,因此我们统计专任教师时只统计在系上专门从事教学的教师,而其他岗位的教学人员未统计在内。现在,根据我们理解的评估指标中专任教师概念实际已放宽,只要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都可以统计入专任教师,可以交叉。请问我们在整理前两年的花名册时是严格按《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中的数据来整理(据说专家到校检查时要带《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还是可以从新按新的理解来整理花名册?许茂祖教授答:指标体系对专业教师的界定与《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是一致的,只是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在评估时放宽掌握,将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放宽为有教学任务,但是在承报基层报表时,仍然应按照其规定的标准统计。【问】:学校聘请的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是否算外聘教师?钱仁根教授答:外聘教师必须承担教学任务,因此外聘的研究生导师可以作为外聘教师。【问】:在计算生师比的时候教师总数是年底数还是7月份的人数,学生数是几月份的人数?钱仁根教授答:生师比是按学年计算,一般计算到7月底,教师和学生人数都按7月底的数计算。【问】:1、实验员、实验师、会计、工程师、图书馆、编辑等人员如果承担了一定的教学任务,是否可以计算在师资内,又是否可以计算为专任教师?2、在统计教授、副教授上课时,如果原来是教师系列的,但现在不在教师系列的教授、副教授是否要统计?研究系列、管理系列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是否要统计?钱仁根教授答:1问中,如果他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又承担教学工作,可以为专任教师,但不能作为“师资”。教授、副教授上课只统计教授、副教授,其他职称的不统计您说的那位教师现在已不是教师系列的职称,那就不是教授、副教授,所以不必统计。【问】:1、我校为突出办学特色,对课程设计进行改革,将部分教学系部的专业课程变为全校通修课(每个学生都上),在分析基础课教师结构时,可不可以将这部分教师算作基础课教师?还是只分析公共基础课教师结构?2、新办专业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中有部分课程是由其他专业系部为其开设的,分析新办专业师资结构时承担这部分课程的教师算不算新办专业教师?钱仁根教授答:分析基础课教师时,取哪些课程来分析学校自己确定,通修课程如果具有基础课性质可以作为基础课对待。分析新办专业教师时,一般是指专业教师,少量的教师跨专业是可以的,但每个新专业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的专业教师队伍。【问】:具有教师职格证,职称是实验系列,长期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能否计算在专任教师内?钱仁根教授答:可以,但必须是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问】:教师队伍统计的有关数据是按照学年统计还是按照自然年统计?钱仁根教授答:一般按学年统计。【问】:专职实践教学的教师工作量与理论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是否相当,学校实践教学方面的师生比有没有要求?钱仁根教授答:师生比是对全校而言的,不是对某个教学环节。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按学校规定执行。【问】:我校专业系部教师中有部分教师只承担着学校通修课程的教学任务(非本专业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分析专业师资结构时,这部分教师是否考虑在内?钱仁根教授答:如果他们有教师系列职称,可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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