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工程环评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拟建路线经玛曲县县城、欧拉乡、欧拉秀玛乡。工程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0°48′41″~102°06′34″,北纬33°56′40″~34°17′13″之间。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拟建项目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境内,是对S313线、X418线和X417线的提级改建。起点位于S313线的K314+500处(玛曲县县城南口),路线沿S313线由北向南,经过县城黄河大桥后向西,在K4+450处接X418线的K7+000,再沿X418线由东向西,在K8+950处和X417线相接,然后沿X417线由东向西北方向直至项目终点,途径欧拉、曲尔合、欧拉秀玛,终点位于西贡周(甘肃省、青海省交界处),。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全线采用30km/h。现有公路有桥梁19座,本次设计中拆除重建桥梁6座,改线废弃3座,完全利用桥梁9座,加宽利用1座。
(2)总投资及工期
根据工程设计线路方案,,预计2014年1月底前开始施工,2015年12月建成通车,工期为24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噪声: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行驶噪声等;②生态破坏:施工过程开挖土方等破坏植被及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活动可能对甘肃玛曲青藏高原土著鱼自然保护区及黄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甘肃段)产生扰动;③废气:施工扬尘、沥青烟;④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含有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和石油类等;⑤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噪声:主要包括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机械噪声、制动噪声等;②生态影响:主要是道路绿化等引入人工的生态系统对原有的生态系统造成影响;③废气:机动车尾气等;④废水:主要是降雨时产生的初期雨水和道路事故性废水;⑤固体废物:包括汽车运输过程中洒落在公路上的固体废物和公路养护人员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等敏感时段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②生态破坏:文明施工,减少施工过程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保护区段需设置警示牌,严格限定施工范围。
③扬尘:采取洒水围闭等方式控制施工各个过程产生的扬尘。
④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设置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散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⑤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不能随意堆放,并尽快分别运送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及生活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机动车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改性沥青路面以及营造良好的绿化带以降低机动车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②生态影响:做好道路绿化等生态补偿以及稳定路基等减轻水土流失的措施。
③机动车尾气:通过绿化建设,优化交通疏导,以及社会化的、宏观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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