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
、、;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QB2 302-1997《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志诚、姜晓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61一 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 5 65 -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T 3 566-1993 自行车装配要求
GB /T 1 2742-1991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QB /T 1 217-1991 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QB /T 1 218-1991 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QB 1 7 14 -1993 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QB 1 8 80 -1993 自行车车架
QB /T 2 184-1995 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
QB 2 191 -1995 自行车反射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4 产品分类
分类原则及代号
电动自行车按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
轴传动,代号为z;
链传动, 代号为L.
皮带传动,代号为P;
摩擦传动,代号为M;
其他传动,代号为Qo
型号编制方法
电动自行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QB 1714-1993第5章的规定,并冠以TD,
电动自行车的型式、车轮直径和代号见表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一05一28批准1999-10一01实施
GB 1 77 6 1- 1 99 9
表 1
$%'AalAMAt'7AB10华半二}升4OP5 4QR05 电动自行车的型号表示示例:
车轮直径为560m m、女式车架、轴传动、工厂设计顺序号为15的电动自行车,其型号应为:
TDL15Z型
T D L 1 5 Z
丁叮工—一一轴传动} } 1一- - 一- -一--- 工厂设计顺序号} ‘女式车架、车轮直径为560mm电动自行车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设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除本标准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余的项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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