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蒄司法考试真题每日练习1月25日下膃羁【第36题】单选题虿根据现行银行贷款制度,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薅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合同,可采取口头、,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无论是信用贷款还是担保贷款,均应予拒绝薇【答案】C蚄【考点】商业银行贷款制度袀【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据此,A项错误。何为呆账贷款?《商业银行法》本身并无规定。我国目前按照国际标准,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以此标准,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可能属于呆滞贷款,未必属于呆账贷款,故B项错误。《商业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据此,C项正确。《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据此,法律对待担保贷款与信用贷款的态度不同,D项错误。膀【第37题】单选题莄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螂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肅【答案】B羃【考点】法庭审判中的合议庭评议莆【解析】《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故本题选B。蒇【第38题】单选题芃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莂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螁【答案】C袇【考点】诉的分类莅【解析】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的诉。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属于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案件,并不存在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存在诉。B选项中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指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属于确认之诉。C选项中,原告张某向被告王某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即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属于给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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