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性与实践性双重融合下的音乐教育模式探究【摘要】音乐是一种融合声乐韵律及人类丰富情感的艺术形式,将其融入艺术教育中不仅能够锻炼学生对于音乐艺术的感知能力,而且有利于提升其欣赏、创作和运用音乐的能力,但是这必须以审美性与实践性双重价值融合为必要前提。为此,本文以杜威的审美经验概念为研究机理,以其中音乐经验的连续性与整合性为课程组织原理,以“做中学”为课程实施方案,探索一种适合现代音乐教育的新型教学模式,以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加速提升。本文来源于网络,本站发布的论文均是优质论文,供学习和研究使用,文中立场与本网站无关,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如果需要分享,请保留本段说明。【关键词】音乐教育审美性实践性教学模式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码:A 引言音乐意识以一种组合有序的乐音形式、有致的节律形式,带给人一种艺术美感和享受,为学生呈现一种悠闲、自得、轻松、愉悦的艺术氛围。而杜威的审美经验理论,蕴含了审美性与实践性双重价值,给现代音乐教育的深化改革带来新的发展思路,其以经验的连续性与整合性为课程组织原理,强调“做中学”的实践教学方式。我国《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也提出音乐教育应该将审美性与实践性贯穿教学的全过程,如此,才能让学生在音乐艺术熏陶下,实现发现美、鉴赏美及创造美等能力的快速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人格的升华、情操的陶冶,真正践行音乐教育的根本宗旨。审美性与实践性双重价值融入音乐教育的必要性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将审美性与实践性融入了音乐课程教学之中,真正转变了以往只注重“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提出了实践性的重要性,强调音乐教育不仅能够培养学生感受美、体验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而且需要通过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创编等多种实践形式,来锻炼学生对于音乐的感知、领悟能力。在上述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引导下,音乐教育开始由单一的审美性,转向兼顾实践性价值。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音乐教育也在1950年和1995年经历了两次较大的变革,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审美活动与实践活动上,从整体上分析音乐教育价值,呈现出“实践――审美――实践”摆钟式的上升趋势。在此形势影响下,我国音乐教育势必要彻底扭转以审美性为核心的理念,充分认识音乐教育的实践性价值,从而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和意识。 ,两种教育价值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其时代背景和历史必然性。审美性的音乐教育衍生于知识技艺训练的时代之下,其最根本的宗旨是通过对学生音乐知识的传授、技能的训练,让学生深入感受音乐艺术的韵律美。由此可知,音乐教育中的审美性是对音乐作品客体特性的感知与反应,是一种悠闲、愉悦、轻松、快乐的美感体验。但是这种教育价值引导下的音乐教育严重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如若任其发展则势必导致教学认识层面的局限性。而实践性教育价值的提出和发展,是在世界已进入多元、后现代化而音乐教育还单一地强调审美性背景下衍生出来的。为此,时代赋予了其新的使命,它将音乐教育由审美价值引导下的对作品特性的客体崇拜转变为对学生主体性的重视上。音乐教育中的实践性最早是西方国家不同乐队、演唱组合的演出活动,学生自主选择曲目、乐器、演唱方式,是一
审美性与实践性双重融合下的音乐教育模式探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