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通知心得体会为基层减负还应做好“加减乘除法”近期,中央要求统筹规范精简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整治和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各地也相续出台具体落实举措,引起强烈反响,深受广大干部群众欢迎。然则,也有人担忧“基层减负越减越负”“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笔者认为,要切实为基层减负,还应做好“加减乘除法”。一是方式方法应做“加法”。有人认为有了中央精简督查检查考核这把“令箭”,以后工作便少了、简单了,可借机“缓缓气、歇歇脚”。不可否认各级开展实地督查检查考核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有效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同时,增进上级与下级沟通交流,也促进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和优秀人才、干部的挖掘。笔者认为,现场督导核验是重要举措,但不是唯一的举措,无论是督查检查还是考核评比,其根本目的是更好推动工作落实。因此只要有利推动工作落实且合规合纪合法的举措,都应该是有效举措。若能不到基层,就能了解情况、掌握实情、客观反映实绩;若通过同类项目合并或者通过一封信件、一个电话等,即能起到实际推动成效,也不失为好举措。督查检查考核之所过多过滥,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怪”,但不排除存在推动工作的办法不多,过分依赖现场督查核验;或方法方式不够科学,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获取数据的技术支撑不足;或信息资源共享不充分,同一事项,多个部门重复核验,做“重复功”。中央要求统筹规范精简督查检查考核,并非取消督查检查考核,也不是对工作不督不评。为基层减负,并非“减责”,而是减掉那些“无用功”,更是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方式方法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因此领导干部应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推动工作的方法方式上做“加法”,不断创新改进,做到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又不给基层增添不必要的负担。二是机构层级应做“减法”。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可以说整个机构在横向“瘦了一圈”,一定程度也减轻基层负担。笔者认为,破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有效为基层减负,还需逐步在纵向精简行政层级,推行省直辖县体制,人员充实到基层。基层之所以负担重,除了事多事杂之外,究其主要原因是执行落实的人少,检查指导的人多。层级多,难免造成重复检查督查,如同一项目,国家督查省,省督查市,市又督查县,最终落地乡镇或者村居一级,层层累加,基层特别是先进或有示范点的乡镇(村居)的“负担”永远减不下来,也因此存在“不当先进、甘居中游”的思想。再如“传声筒”游戏,传的层级越多,最初的意思就会逐级“变味”,也因检查督查考核人员认知、水平有差异,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口径不一,造成基层不断返工,乃至“无所适从”“疲惫不堪”。在信息和交通快速发展的今天,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距离明显缩短,“八百里加急”如今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基层要减负前行、行动敏捷,机构要更加“精干”,行政层级还应做“减法”。三是导向思维应做“乘法”。基层抱怨常常是“非专业的”来督查或考核“专业的”。熟悉业务、了解基层,对督查检查考核固然重要。笔者认为,树立正确导向思维比专业更重要。常言道:思维决定行为。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科学的思维方法保证各项改革顺利推进。督查检查若不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点穴式”“随机式”“不打招呼式”等瞄着问题去、奔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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