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石膏供求协议
甲方: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银欣源热电工贸有限公司
为适应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的快速发展,满足基地焦化园工业热负荷和镇区民用采暖的要求,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双维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上海庙焦化园区2×1000MW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
为达到节约资源、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的要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达成共识、形成协议:
协议内容:
1、待甲方机组投产后,负责把每年所产生的脱硫石膏35万吨供应给乙方。
2、乙方负责从甲方厂内到乙方场地的灰渣和脱硫石膏的外运工作。
3、甲方保证脱硫石膏的成分含量及其质量达到市场要求。
4、供货价格及付款方式,代甲方工程投产前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时间从20 年月日开始, 到20 年月日结束。
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提交银川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银川市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签订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签字页:
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宁夏银欣源热电工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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